李浩摇摇头:“我不介意,不过听起来有些悲观,我可是个乐观主义者,从来不会把很多情况想的很极端,就像现在这样挺好,我猜想,一定是小埃米尔告诉你什么了。”
丝蜜儿点点头,认真道:“恩,埃米尔告诉我,说你想离开斯洛,其实我并不想知道原因,只是觉得你很辛苦,从斯卡特那一次开始,到海港,到黑血,后来又到这里,却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报酬,我很愧疚,或者,这应该就是佣兵的处世准则吧?”
李浩哈哈大笑,看着表情认真的丝蜜儿,说道:“得了吧,我可不喜欢你说话像个市侩商人似的,更不喜欢你装的像个老好人似的,斯卡特算我的半个故乡,看着那些无辜村民们被欺凌,我没有理由拒绝抗争。海港,一个充满谎言和虚伪的都市罢了,否则特维斯也不可能选择科特美斯为新的阵营信仰。至于黑血,我只当成是一次旅游,很久以前我就有计划要去哪儿玩几天,顺便见识一下“狂野部落”和“黑手盗贼团”这两个佣兵界的顶尖团体,不过现在看来,也就那么回事儿。至于斯洛之行,才是我真正选择你和小埃米尔的原因,明白了吗,我的公主?”
丝蜜儿皱皱眉头,思维逻辑完全跟不上李浩的语,她确定李浩说的这些都是真心话,扎眼道:“能不能别用‘我的公主’这种称呼?听起来好像你真是我的未婚夫一样。”
李浩尝了口斯洛本地的经典款红葡萄酒,感觉味道还不错,看着丝蜜儿轻佻道:“你是知道的,你这样的女人在我这样的男人眼里,是很容易引起某些情感反应的,所以我喜欢上你,这一点儿都不过分,至少比那些二流诗人写的三流抒情诗要好很多。”
丝蜜儿同样喝了口酒,但是并没有细细去品味,她的酒量很厉害,经常能把很多男人都吓唬住,听李浩这样描述自己和他之前的关系,她有些按耐不住道:“那为什么你不选择埃米尔?一位穷困潦倒的佣兵,一位身世显赫的公主,他们两人之间生了一段童话式的爱情故事,光是想想就很浪漫嘛,说不定还能被某位吟游诗人编成作品流传出去。”
李浩吃光最后一块牛排,唏嘘道:“我从来不会对打架打不过我的女人动心思,那是绅士和英雄们才配拥有的情调啊。”
丝蜜儿扑哧一笑,忍俊不禁道:“我感觉你身上长满了刺,所以你永远都在讽刺,而且隐藏的像是空气一样,别人很难觉察出来。”
李浩点点头,笑道:“看来你的智商并不低啊,胸部大就没有脑子这句话谁说的?完全是无稽之谈啊,如果我是女人,我更愿意我的智慧过我饱满的胸部。”
李浩在说话的同时,就想起了在卢森古堡前的那天夜晚,虽说现场有些漆黑,视野受到很大的阻碍,但确实香艳至极啊,至今李浩都能回忆起那种富有弹性的手感。
丝蜜儿已经习惯了他的这种轻佻,看了看时间,说道:“就到此为止吧,等我们离开斯洛的时候,我一定请你吃一顿真正的晚餐,佣兵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