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并不怕我,他昂首望着我,说:“你是警察?”
我冷冷道:“你觉得呢?”
胖子不冷不热的说:“一看你这么爱多管闲事,你肯定是警察无疑了,既然我已经落到你手上,我也没什么怨言。”
我笑着摇头说:“你应该祈祷我是警察。至少警察抓了你,不会那么快判你死刑,你死的也不会太痛苦。我跟他们不一样,你不但会立刻就死,死的还非常之痛苦。”
胖子愕然道:“那……你到底是谁?”
我身手掐向他脖子,他本能的想躲避,不过在我面前,他再快的动作都无济于事,我掐住了他脖子,将他提了起来。
我缓缓用劲儿,胖子脸色变得酱紫,他手脚混乱的挣扎,可惜在我面前,他的挣扎十分虚弱无力,他有些喘不过气来,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声音。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不过这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我对他临死前的遗言,更没什么兴趣。
我只想杀了他,因为他是我最感兴趣的猎物。
是的,我对这些犯罪者,都具有浓重的兴趣,这种兴趣源自我体内一种我自己都说不清楚的力量。我被他操纵着,不停的四处捕猎犯罪者,成为这个城市的传奇。
人人都在传颂着我的传说,却没有人知道我到底是谁。
我从胖子家出来,抹去了所有痕迹,关上了门,步伐轻快的走在小区里,巧妙的避开了所有监控摄像头。
就在刚才的半个小时里,我杀死了胖子,抽干了他的血液,然后将他塞进被子里,伪装成昏睡的模样。
我还帮他开了空调,将温度调到最低,这样他尸体腐烂发臭的时间,将会往后延续很多天。
我可能留下的痕迹,会被时间很快擦去,化为无痕。
我在外面乱逛半天,中午随便对付了一顿,回到家里洗了个澡,正打算舒舒服服的睡一觉,手机突然响了,是边儿发来的短信。
边儿说:“我请你吃顿饭吧,感谢你一再救我的命。”
我苦笑两声,删除了短信,然后将手机关机。
自从来到这个城市,我跟所有人都断了联系,也从来不与人交朋友,我刻意过着一种独居的生活。
这是一种对自我的保护。
救边儿只是意外,我不可能为了一个没关系的女人,而葬送掉自己。
我决定晚上出门,再换掉一张电话卡。
一觉醒来,门外响起震天般的敲门声,我吓了一跳,这是我从离开村子以来,唯一一次恐惧。
从来没有敲过我的门。
我从猫眼里看到,来的人是边儿,我惊异于她居然会知道我的住址。
她今天穿的很清新,一条墨绿色的连衣裙,扎个马尾辫,扎辫子的是一条黑色带斑点的头巾,穿着黑色高跟鞋,在一双修长双腿的衬托下,他整个人显得又漂亮又高挑。
我担心她再敲下去,会引起邻居的注意,我这人一贯独来独往,早就听人在背后说闲话了。就在上周,我还决定再找个地方搬出去,以免居委会大妈多事儿,向警察投诉我。
我开了门,边儿俏生生的立在我面前,她把手甩到身后,像个女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