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该进入亚马逊丛林了,有必要配置一些武器来对付可能遇到的美国士兵甚至是武装直升机,现在在短时间内,想用游戏中的冷兵器达到重机枪的杀伤力还不太现实。
周健猜测美国政府已经在黑水沼泽那里设下了埋伏,虽然自己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是从新富兰克林市搭便车(其实是隐身站在人家车顶上)到纽约,再从纽约飞到巴西利亚,继而鬼杀者分身来到诺里斯,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天,美国政府的特种部队如果真要调过来的话肯定能赶在自己前面。
当时在军工实验室内部,因为空间狭小,特种兵手中m4没能发挥威力,如果是在开阔的黑水沼泽,周健可没有把握躲开每一发子弹,何况这次美国派来的士兵很可能都是些神**。
不过即便要涉险,他也得过去,这个任务很可能涉及到鬼杀者化身的秘密甚至是合体的方法。
如果要火拼,就陪你们火拼好了,至少得买一架加特林,否则看到武装直升机他就得傻眼。
诺里斯城最热闹的店面永远都是这四个——酒吧、赌坊、酒店兼按摩房,以及枪械店。
诺里斯城聚集了大量的丛林猎人,对他们来说,生活的内容只有两个:战斗以及……放纵。
酒吧、赌坊、按摩房是用来尽情放纵的地方,而枪店则是用来购买武器的地方,因为诺里斯城的武器质量可靠而且种类繁多,经常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枪械爱好者来诺里斯购买枪支,有时候枪店里也会出售一些合金刀、弩箭和匕首飞镖之类的冷兵器,不过选择它们的丛林猎人只占了很少的一部分。
一个夏意浓浓的慵懒午后,微风拂面,街道一旁的棕榈林投下了面积不大的树荫,几个从事**服务的金发女郎在那里搭了沙滩椅,穿着**的比基尼惬意的躺在那里,一边shǔn xī着果汁,一边对着路边她们认为不算凶神恶煞的少年抛着媚眼,阳光照得人骨头都酥了……
然而那路经这里的白人少年只是微笑着摇了摇手,径直走向了一家枪械店,两个**女耸耸肩,无奈的对视了一眼,继续寻找她们的下一个目标……
……
诺里斯城的枪械店经常跟靶场配套,前面卖枪,后面就是靶场,占地面积很广,而店主也一般都是有背景的人,普通人想在一个暴力城市开个出售暴力物品的店铺根本不现实,也许才开了几天就被人吃掉了,甚至是打劫了。
“怎么样,这把44口径的沙漠之鹰被称为枪中之王,弹,虽然威力比50口径的稍小,但综合作战能力绝对出色,而且是加长枪管,有效射程150米以上,绝对是丛林猎人的不二选择。”老板是一个戴着小眼镜的中年胖子,白腻的脸上脂肪层层堆积着,脖子上有一道蚯蚓一样的伤疤,他的英语带着一点的葡萄牙口音,自从眼前的客户要求一把威力大的手枪后,他就开始热情的介绍起来。
其实在浩劫之前,沙漠之鹰虽然有手枪之王的美誉,但是事实上这把枪几乎无法被应用于实战,而是作为收藏、打猎、打靶和游戏电影道具,因为它的重量和后座力实在太夸张,试想在大家都比掏枪速度的时候,你从枪套里掏出了一把三公斤重的铁疙瘩,然后再颤颤巍巍的瞄准,这时候很可能对方已经开枪了。
一直到现在为止,沙漠之鹰都不曾被任何一个国家的jūn_duì和武警装备。
但是对丛林猎人来说,沙漠之鹰就再合适不过了,后座力、重量和装弹量小都不是问题,他们要的就是威力。
“我要50口径的,两把。”说话的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白人少年,为了完全杜绝别人的怀疑,周健这次利用游戏易容成了一个金发碧眼的白种人,以游戏里的易容技术,料想谁也认不出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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