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信折一折,收进空间专门的位置——大衣,手表,信件,她的空间,如今专有个角落,全是放他的东西了。
也不用回去,她直接掏钱,递给邮递站的大叔。
大叔也熟门熟路地,给她一张信纸,一支笔,一个信封和一枚邮票。
夏初一接过来,摊开信纸,笔一挥,三下五除二,完成了回信。
“今天跑步,遇到狂犬,打了一通,心情很好,”
满意地看看信。
瞧她,真善良,还多回了一句话呢。
将信装了,粘好信封,贴上邮票。
“叔,麻烦了。”她笑着对邮递站的大叔道。
“麻烦啥啊。”大叔接过信,瞧着还是薄薄的,乐呵呵地摇摇头,道,“初一丫头,你说你们现在的年轻人,真有意思。”
“每天看你收的,就是这么一丁点信,回吧,你也只回这么一丁点。”
“既然每天写一点点,干嘛不干脆攒起来,几天写封长的呢?还省钱!”
“嗨,真是闹不懂你们们年轻人咯。”
大叔一脸代沟太宽,无法沟通的表情。
夏初一没有回答大叔的问题。
说真的,她也不知道咋回答,这“言简意赅”谍报般的信,可是霍时谦开始的。
年轻人?
想到这三个字,夏初一忍不住弯唇偷乐。
解放军叔叔听到这话,是不是会乐开花?
嗯,很好,明天回信,有写的内容了。
说实话,其实一开始,她也不很理解,每天写信有啥意思。
但这几天下来,发现把每天的事,随意写两笔,跟远方的人分享一下,也是蛮有乐趣的。
现在,她开始有点期待,霍时谦跟她见过面后,再写来的信,会是什么样的。
信的字数会不会多起来?
她可是跟霍时谦说了哦,他写多少她回多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