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冬东虽然性格跳脱了一些,但并不代表他这人有多笨,甚至于路小苏认为,这人极具大尾巴狼的潜质,看起来像只哈士奇,但狼尾巴绝对又大又长。
本来路小苏以为他需要费很多口舌,董冬东才能完全听懂。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只是稍稍提点了几句后,董冬东就已经开始举一反三了。
作为娱乐公司的少东家,他虽然对自家公司了解不多,具体签什么合同他也不是很清楚,但不代表他一无所知。
天方娱乐公司可是整个华夏三大唱片公司之一!可是有天王天后级歌星坐镇的业内巨无霸!董冬东对于娱乐圈的了解或许并不深,但比普通人肯定要多。
而且他也更清楚,明星这个东西是怎么来的。
你歌好听你就能红吗?
并不是的!
歌红人不红的现象在娱乐圈里比比皆是!
真正的明星,那都是要包装要推广的,要公司营销炒作,要满天飞的广告和曝光度,甚至于连粉丝群体都是要好好经营的。
而天方娱乐的主要收入来源,除了唱片还有版权收入外,还有明星的商演代言演唱会。(现实中其实更复杂些。)
他很快就意识到,如果真的把一堆网红还有大v紧紧握在手中,其广告收入绝对不会少!
甚至于说,假如把大半网红和大v握在手中的话,那么这个人将拥有行业内的绝对话语权!广告费用的报价只要在市场上确立起来,把众多博主的档次区分开来,几千到几万不等的广告收入,唾手可得!
而公司要做的,除了在外面接广告外,还有就是好好经营好掌握着的微博账号。毕竟一个账号的热度越高,粉丝群体越多,那么收取的广告费用也就越昂贵。
而最有趣的是,这件事情是良性循环的。
设想一下,一个段子手自己每天发段子,那么人气的积累一定是缓慢的。
假如十个段子手抱团发段子,每个人发的段子他们都会转发点赞甚至是互动,那么人气增长的速度一定会翻上一翻!
“我明白了,到时候甚至于不需要再去签约网红或者大v了,手握这些资源后,我们自己就可以创造网红和大v!”董冬东看向路小苏的目光格外炙热。
路小苏有些意外,董冬东果然比他想象的还要聪明的多。
这个人平日里看起来玩世不恭,那是因为他对这些事情都不感兴趣,一旦来了兴趣,他的头脑还是很灵活的。
一开始,这种公司确实需要一堆人才,也需要这些已经红了的博主们加盟,但真的到了后期,手握这么多账号,自己制造一些人气博主,不要太轻松!比如像路小苏这样发个视频,用十几个账号转发一下,人气不就上来了?
而且别忘了,路小苏已经在微博上给所有娱乐公司都上了一堂生动的课了。
假如某个娱乐公司,手握了众多微博博主账号,那会是个什么概念?
我想让哪个明星在微博红!他就肯定红!这是极度可怕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