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记忆中的小镇纸中,应该是一家的小姐才对。虽然称不上高门大户,但肯定不是婢女。
光凭这一点,就相差太远。
但尽管如此,齐宣还是不打算放过,小镇纸是他的救命恩人,但凡有一丝可能,他都要追查到底,找到真正的她。
“那你家小姐何在?”
这元瑾汐可就答不上来了,从出了车厢,她的注意力就全在劫匪身上,哪里顾得上那个以她爹做威胁,逼她出来送死的夏雪鸢。
“我在这里。”不远处,传一来声喊声,目光望去,只见夏雪鸢气喘吁吁地从官道旁的小树林里跑了过来,边跑,边将原本属于元瑾汐的布袍脱掉。
只可惜她的身材太胖,哪怕脱掉了布袍,还是显得比身边的两个婢女要宽上一些。
“您是颖王爷对不对?太好了,真的是颖王爷。”夏雪鸢只看了一眼,就认出眼前人是颖王齐宣。
“小女子夏雪鸢见过颖王爷。能得王爷搭救,实在是三生有幸。小女子愿以身相许,终身服侍王爷。”
元瑾汐听着满头黑线,身体不着痕迹地向后退了一步,心想你要找死,可别带上我。
既然知道人家贵为王爷,救了你,不说感谢,先说以身相许,这哪里是谢人,这分明是在结怨。
那可是颖王,皇帝的亲弟,是你说嫁就能嫁的?
但显然,夏雪鸢不这么想。
“王爷,小女子今年芳龄十六,未曾婚配也未曾订亲,一直仰慕王爷风采,愿为王爷铺床暖盖,床前床后。”
在场众人立即一副我不认识此人的表情,就连站在她旁边的两个婢女,也拼命低头。
夏家也算书香门第,一世英名就此付之东流了。
齐宣先是一愣,随后脸上浮起一层愠色。这江州知府将女儿教得如此没有廉耻,也不知是名符其实,还是名不副实。
还不如她旁边的婢女,更像小姐。
而且,单凭一眼,一个江州知府的女儿,就能把他准备认出来。
看来,江州知府对于他这个王爷,可是防备得紧。
夏雪鸢看到齐宣不说话,以为自己说的还不够明白,又接着道:“王爷今日英雄救美,小女子见识到了您的风采,往后怕是看不得别的男人了,小女子是真心实意,愿以身相许。”
齐宣本不欲与夏雪鸢一般见识,但她这一而再、再而三拿这个说事,也不由心头火起。
“夏小姐此言差矣,本王刚刚所救,乃是这位元瑾汐元姑娘,要说以身相许,也应该是她才对。”说罢,齐宣目光一转,直指元瑾汐。
“不如,就让这位姑娘跟本王回府可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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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脱身
“不如,就让这位姑娘跟本王回府可好?”
齐宣话音一落,在场众人全都愣住,唯有元瑾汐心里叫苦不迭。
这话一出,除非齐宣会带走她,否则,以夏雪鸢的性格,前脚齐宣离开,后脚她就会被打个半死,然后被卖进教司坊。
不,教司坊还算好地方,以夏雪鸢那种善妒而恶毒的性格,会把她卖到窑子里去的。
可是害怕归害怕,元瑾汐此时却不能一口应下,只能跪地磕头。
“奴婢万万不敢做非分之想。”
若是换成旁人,再蠢再笨,也能听出齐宣的怒意,但偏偏夏雪鸢一遇到齐宣,兴奋得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这话听在耳朵里,只觉得齐宣真要带元瑾汐入府。
“那怎么行,她一个屠夫之女,哪里配得上您这般高贵的人。”
屠夫之女?齐宣的心中一动,他犹记得,在他发烧迷迷糊糊的时候,小镇纸为了不让他睡着,给他讲过许多趣事。其中一条,就是说她的爹爹很厉害,会杀猪,还会用猪的尿泡给她做皮球。
这一点,程雪遥可从未说过。而且十年前,程雪遥的父亲程敬宗是江州知事,怎么看,都与杀猪不沾边。
在这之前,齐宣一直觉得,是自己当时高烧记错了,如今听到元瑾汐的父亲是屠夫,才又觉得,或许不是记忆出错了,而是认错了人。
“你今年多大?”齐宣强忍着激动。
“芳龄十六啊,刚刚不是已经告诉王爷您了么?”夏雪鸢眨着眼睛,看到齐宣的目光是定格在元瑾汐身上的,才明白齐宣问的是元瑾汐。
而此时的元瑾汐,身上还穿着她的锦袍。
夏雪鸢勃然大怒,两步走到元瑾汐面前,一脚将她踹了个趔趄,“大胆贱婢,竟敢偷穿主子的衣服,还不赶紧脱下。我就该早点将你卖进教司坊。”
元瑾汐怒极,却不敢发作。父亲人还在采石场里,而采石场归知府管辖,为了父亲,她只得默默忍耐,乖乖地把锦袍脱下。
一阵冷风吹过,元瑾汐身上的衣服本就单薄,生生地打了一个寒颤。
夏雪鸢才不会注意这些,将锦袍披在身上,扭头站到齐宣面前。
这下她就是最美的了。
齐宣看着夏雪鸢的作派,对那位未曾谋面的江州知府,心里厌恶更上一层。
虽然主仆有别,但所谓上行下效。一府之小姐对下人如此苛刻,想必那一府之主,对治下百姓,也仁慈不到哪里去。
“你过来,到我面前回话。”齐宣指了指元瑾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