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隆……”天边响起震耳的雷声,像是要把天空炸开一般,乌黑的云黑压压的笼罩在头顶上,低的恨不得直接砸在地面上。
唐启机械的坐在餐厅后厨里,一边听着外面的雷声,手里一边杀鱼。
今天的情景,跟三天前简直一模一样,同样是狂风暴雨的夜晚,他深爱七年的女友选择跟他分手,转而投入高富帅的怀抱。
即便已经过去三天,那情景依然像刻在唐启脑子里一样,不停在唐启眼前回放,很快唐启就恨得牙痒痒,恨不得现在就杀回学校,把那高富帅约出来,决一死战!
但唐启很快就理智下来,那高富帅他认识,名叫高见,家里是在道上混的,别说整个大学了,就是这条街,都得打上高家的姓,去找高见报仇,不是去送死?
正想着,唐启右手食指突然传来一阵剧痛,低头一看,手指竟然被一条浑身金色长相丑陋的海鱼给咬了,此时血液正快速的往外弥漫,转眼已经把金色的鱼染成了红色。
“嘶……”唐启猛抽一口冷气,快速把鱼甩一边去,手指转眼已经肿成小萝卜了,伤口附近弥漫着一股金色,两排锋利的牙印整齐的留在手指上,转眼手指就开始发麻。
“草!一朝倒霉,事事不顺,老子天天杀鱼,竟然还被鱼给咬了!”唐启忍不住破口大骂,扭头再找那金色海鱼寻仇时,那海鱼已经不见踪影,估计是顺着下水道的口,钻进去了。
手指上残留的金色还在不断的往伤口里渗透,唐启想去医院检查一下,打个破伤风疫苗啥的,但转念想了想,去医院又要挂号,做化验什么的,一趟下来,至少得花好几百,他已经没钱再挥霍了。
找领班要了个创可贴贴上,唐启请了半天假,寻思一会儿找个药店,买点消毒水,好好消毒一下,路过静禅包间的时候,里面突然飞出一个小铁碗,正好砸在唐启身上。
唐启随手接住,心里怒火开始往上涌,能在静禅包房里吃饭,肯定很有钱,这年头,有钱人素质都这么差吗?抢人女朋友也就算了,怎么还乱扔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