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三楼李美丽的卧房中,她摘下隐隐传出贱笑声的耳机,看着手机屏幕上那个还未打开的音频文件,眼眸流转,粉唇带笑。
……
缅邦的雨季从五月开始,会一直持续到十月。
阴雨连绵的天气虽然会带来很多的不方便,但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至少气温会变得凉爽一些,不再像热毛巾裹在身上那样闷热。
达坎县老城区的一条街上,大雨并没有影响到本地人的生活节奏,他们或穿雨衣,或打伞,踩着泥泞水洼,依旧行色匆匆。
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停靠在路边,引来不少附近屋檐下闲汉地痞的注视。
他们的目光大都不怀好意,似乎在犹豫要不要过去恐吓讹诈一番,运气好的话,今天晚上的酒就有了。
“先生,那个人就是丁伦。”
轿车内,坐在副驾驶的年轻人递给后座一个望远镜,指着不远处街边的小饭馆说,“就正对着大门坐的那个。”
陈槐安接过望远镜,按照年轻人指的方向看过去,就见小饭馆敞开的大门里,一张油腻腻的方桌前,有个青年汉子正在吃粉。
那汉子瘦削但精壮,额头有块显眼的疤痕,连头发都缺了一角,像是曾被人生生割下来一块头皮似的。
他面无表情,吃的不快也不慢,时不时抬眼看一看街上,小小的三角眼里充满了冷漠。
这冷漠与李美丽不同。李美丽的冷源自她的骄傲,除有限的几个人和特定的事情之外,其它都不屑一顾。
而那汉子的冷则是一种彻底的漠然,好像这世间的一切都无法触动他分毫,近乎于行尸走肉一般,生人勿近。
通常情况下,只有遭遇了无法承受的挫折而一蹶不振的人才会这样,但丁伦显然不是。
那就只剩下一个理由了——他的心脏足够冰冷坚硬且强大。
这种人,似乎只能肉体摧毁,无法从精神上下手。
陈槐安越看眉头皱得越紧,问:“他经常到这里吃饭吗?”
“是的,他差不多每两三天都会来一次,每次都吃一碗粉。”
副驾上的年轻人恭敬回答道,“街面上传言说他看上了这家饭馆老板的女儿,还出钱送那姑娘去华夏留学了。”
陈槐安神情一动:“每次都只吃同一种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