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常文万万没想到的是:尽管大力士把浩天教训了一顿,又押送上了火车,可是,浩天竟然狗胆包天,在第2站就下了车,搭乘了返程的火车,又回到了b市。
不是浩天不怕挨打,而是回到了崇山市,富姐的手段更厉害。
富姐派的几个小混混每天大街小巷转悠,寻找着浩天的下落,如果落在这帮小混混的手里,就是不死也得脱层皮。
浩天一回到了b市,就到地摊上买了一套衣服,一顶鸭舌帽和一副墨镜。
他把自己装扮好,到镜子前一照,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
他冷笑着自言自语道:“那个膀大腰圆的家伙,即使和我擦肩而过,也不会认出我来。要说他是豆米的男朋友,鬼都不相信。”
浩天毕竟和豆米认识了六、七年,又恋爱了四、五年,对豆米还是比较了解的。
豆米喜欢文质彬彬的男人,不可能爱上一个鲁莽的汉子。
第2天一早,浩天去了永利公司,他躲在附近的一株大树下,心想:豆米就在永利公司上班,我在这儿守株待兔,总会碰到她的。
豆家的人除了豆米,他只认识豆麦。
刚站了一会儿,就看见豆麦骑着电动车驶了过来。
他赶紧招招手,喊道:“豆麦!”
豆麦刹了车,朝着喊声的方向瞅了一眼,看见一个打扮得怪模怪样的男人正在向她招手。
好在这是大白天,而且又是在大街上,否则,豆麦一定会被吓得逃之夭夭。
“你是谁?”
豆麦大声问道。
“豆麦,我是浩天呀,就是你妹妹豆米的高中同学。”
“你把帽子和墨镜取下来,让我看看。”
豆麦和豆米是在一个学校上的高中,两人只相差一届。
豆麦经常到豆米的班上去,她也知道豆米谈了一个男朋友叫浩天,而且,豆麦还和浩天说过话,印象比较深。
浩天取下鸭舌帽和墨镜,嘻嘻笑着说:“我的模样没变吧?”
豆麦仔细瞅了瞅,皱着眉头说:“浩天,你的模样没变,可你的心变了。我问你:半个月前,豆米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说你已经死了,难道现在我见到的是一个阴魂?”
“豆麦,我要是阴魂的话,能在大白天出来吗?更不会站在太阳光的下面,所以,我绝对是人,而不是鬼。”
“那你死了是怎么回事?”
“豆麦,一言难尽呀,容我细细说来。咱俩能不能找个茶馆坐坐,我把这些情况详细告诉你。”
豆麦撇撇嘴,说道:“我可没时间,也没精力听你扯淡,我只问你一句话:你跑到这来干嘛?”
“我想见豆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