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转反复,交缠轻吮。
这是一场博弈!博得就是沐珩对原主的厌恶程度!
赌的是那臭名昭著,粗鄙低俗的原主,有多不受沐珩待见!
唐百衣察觉到面前男子的抗拒,内心窃喜。
果然,这场试探,输的人,不可能是自己!
继续更痴缠的攻势,小手不安心地游走在坚硬胸膛四处,口中故作矫揉造作的媚音。
“珩郎,好结实的身体,奴家好喜欢。早这样主动不就好了,看不出来珩郎脸上不待见奴家,但身体还挺诚实。”
唐百衣简直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别说面前人了,自己听着自己的娇声,都恶心地想要作呕。
面前沐珩身形一僵,倏地一阵寒意骤起。
唐百衣清晰地触摸到那有力手臂上泛起的冷颤。
对,就是这样。再更反感一点。
沐珩对自己越是反感,那么自己霸占原主的身体就越是安全,不可能被拆穿。
“珩郎。”柔弱无骨的手臂痴缠环住面前男子的后背,肆意游走,“珩郎若是不好意思,要不要,奴家帮忙加把火?”
上下其手这种事!自己可是现代人!能像古代女子那般不开化么?
唐百衣满意地见到沐珩脸色蓦地一白,有力的上身剧烈拱缩起,避让着什么般。
这么抵触?
沐珩终于翻身下榻,若有所思地扭头望了那幸灾乐祸的少女一眼。
“你可以。”
唐百衣竖起耳朵,什么可以?是夸奖自己的意思么?自己是不是通过考验了?
是夜,唐百衣睡得踏实。激烈的卷腹锻炼让整个身体疲累,很快进入睡眠。
而一边的地铺上,有人夜不能寐。
沐珩翻身而起,蹙眉看了看榻上的少女,呼吸声均匀,沉重。
这女人,沐珩探究的眼神一眯,从未见过这么能装的人。还是,当真是那粗俗无礼的唐氏?
狂绢的行草字迹,一封信墨痕刚干就被折起。
字如其人。
沐珩放下毛笔,蹙眉望向冰冷的月色。
避难在这贫穷的村庄已经太久,四方势力不断涌入这宁静的村落,目标只有他一个人。
他为了混淆朝廷视听,扮作贫农,娶了媳妇,日日辛劳耕作。这样还不够掩人耳目么?
沐珩转身,倚靠窗棂,冷淡的眉眼望着榻上睡得极沉的女子。
这个女人,低俗粗鄙,不会有任何问题。但是,最近也变得不能揣测起来。
……
这几日,唐百衣每天勤奋地早出晚归,跟着沐珩在田里劳作,避开和婆婆张氏的正面冲突,就是为了等到红糖晒干析出。
老天帮忙的很,三天,日日艳阳高照。
唐百衣兴奋地用油纸包了五十份红糖粉,趁着张氏不注意,在第四日拉起沐珩,准备去最近的镇子,清水镇。
“不去。”毫无回旋余地的冷音。
“去吧!好说歹说你也投了十文银子,这卖得好,你也有份啊。”唐百衣揣着二十份红糖,余留了三十份在房里。
“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