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顾煜陷入了沉默,仿佛若有所思,顾晓煜又笑他:“瞧你,刚才还着急着要尝一尝我做的粥呢,现在勺子给你拿来了,怎么又发起呆来了。”
顾煜回过神来,刚才的确是他想得太多。他冲顾晓煜温柔一笑,拿起勺子,迫不及待地盛了一勺,放进嘴里,细细品味,虾的鲜味和粥的香气恰到好处地融合在一起,回味无穷。
没错,这才是他熟悉的味道。
外卖送过来的粥,跟丫头亲手为他熬制的粥,根本无法相比。
顾煜顿时觉得心情好好,连胃口也跟着好了,就这样一勺,一勺,大口大口地把整个碗里的粥都吃得干干净净,舍不得浪费一点一滴。
顾晓煜从来没见顾煜吃得这么香,看他吃,她也开心。
她坐在顾煜对面,捧着脸颊,看他狼吞虎咽的样子,还是忍不住提醒他:“慢点,锅里还有呢。”
这个人,该是饿成了什么样子,才会这样狼吞虎咽。
吃完了一小碗粥,顾煜意犹未尽,于是又把锅里剩下的半碗粥盛得干干净净,一口气喝完了。
这才心满意足地擦拭了一下唇角,顾煜像个孩子一样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为他熬粥,亲眼看着他把自己做的粥喝得一干二净,顾晓煜心里也开心。
以前顾煜有胃病,总是吃得很少,但现在他胃口不错,一口气喝了一碗多,这是个好迹象,说明她这些日子帮助顾煜调理胃,总算有了效果。
顾晓煜一边收拾碗筷,一边笑着对顾煜说道:“瞧你,吃饱喝足了,开心得像个孩子。”
像个孩子……
这是顾煜第一次听到有人说他像个孩子。
在别人看来,他顾煜一直是a市只手遮天的人,在商场上雷厉风行、叱咤风云,给所有人留下的印象都是腹黑、冷漠,但唯独她,说自己像个孩子。
大概,是因为她给了自己这样一种安心的感觉,可以让他毫无顾忌地卸下自己所有的防备和伪装,展露出自己内心最简单的一面。
这样简简单单的小日子,他想就这样过一辈子,和他的顾晓煜。
伸出手,顾煜轻轻握住了顾晓煜手腕。她纤细的手腕上,那块玉镯的衬托下,越发显得皮肤纤细如牛奶。
“丫头,这些碗筷不要收拾了,放着。”顾煜柔声命令。
这样的粗活,他怎么忍心让他的女人做。这样细腻的手,怎么能触碰这样的东西。
看顾煜认真的表情和命令的口吻,顾晓煜有些哭笑不得:“你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这也不让我做,那也不让我做,那我到底还能做什么?收拾碗筷这么简单的事情,本来就应该让女人来做啊。”
顾煜把碗筷从她手里轻轻夺走:“丫头,明天我们请一个保姆过来吧。你平时工作忙,我不忍心看你这样操劳。”
每天为他做饭已经够辛苦的了,还要让她做家务,顾煜实在不舍得。
这些粗活,怎么能够让丫头一个人做。他应该找个保姆,帮丫头分担家务。
该死,明明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他现在才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