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的这句话着实把小兰吓了一跳,踢在老曹的位置?成为这座县城里最大的食品商贸公司的老板?这怎么可能?这是连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肖兰惊讶的看着眼前的陈浩,凭她对陈浩的了解,这一定不是他随口说说,陈浩这个人疯疯癫癫,经常会说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言语,但他吹过的每一个牛b,最终也都成为了现实。
难道这小子真的有如此大的理想?那他可简直太敢想了。
尽管肖兰知道,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段时间她也侧面的研究过关于老曹的利源商贸,听说这是当年老曹停着一辆板车推出来的,到现在为止,至少有二三十年了。
人家二三十年建设起来的几乎垄断整个县城的食品商贸帝国,怎么可能轻而易举的就被人取代?
所以即便真的有实现的那一天,也一定是遥远的一天。
尽管肖兰心里如此的明白,可他还是因此而小激动了一下。
她偷偷的看着身边这个男人,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这个男人疯疯癫癫,但却总是能够让人相信他说的话,并且愿意跟他一起做事。那正是因为,他浑身上下到处都是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而且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把这些想法变成现实。
在这个过程中,展现出来的,也正是他的人格魅力。
男人之所以可爱,并不仅仅取决于金钱,不仅仅取决于他的身高样貌,重要的就是人格魅力。
如果说女人是水,那么男人就是深不见底的海。一个具有强烈人格魅力的男人,总能轻易的把女人融入到自己的生命之中。
车子很快开到了八大幌饭店,无论是领班还是服务员,早已对陈浩特别的熟悉。
陈浩在县城混的这一个多月里,前前后后经历了几件大事,都是在这八大幌饭店发生的。
几乎整个饭店的服务员都知道,陈浩第一次来的时候,还是穿着十分寒酸的乡下小子。可转眼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摇身一变,就变成了身价几十万的两家厂子的厂长。
那些服务员背地里也会经常议论,有人想起当初她的穿戴打扮,一改那时候对他的评论,反而会说,但凡是有钱人都很随意,随便穿一件破t恤,脚下踩一双破胶鞋,都显得那么平易近人。
当领班打开饭店的大门,迎接陈浩和肖兰的时候,不禁被眼前这一对儿金童玉女彻底震惊。
陈浩难得的穿了一身鼻镜的西装,头发梳得倍儿亮。脚下踩着崭新的三接头皮鞋,左面的腋下夹着一个皮包,皮包里鼓鼓囊囊的,他们猜想里面装的一定都是钱,右手拿着一部小巧玲珑的手机。
身边的女子穿着一身紫色的连衣裙,脚踩银色的高跟鞋,又顺又长的头发披散在肩头,这女人面色白皙,皮肤光滑,好似剥了皮儿的鸡蛋。
唇红齿白,五官恰到好处,脸上画着淡淡的妆容,既显出了优雅的气质,又没有一丁点儿妖媚的样子。简直跟挂历上的美女没什么两样。
她挽着陈浩的臂弯,两个人款款地走进了八大幌饭店的厅堂。
包括领导在内的所有服务员,几乎被眼前这惊艳的一对儿惊呆,好半天才缓过神。
领班脸一红,赶紧上前打招呼:
“陈总,是不是刘主任定的桌?”
“对。”
“那请跟我来吧,还在209,老地方。”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