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穿得挺时髦的,吊带衫配迷你短裤,肉色丝袜配纯黑色的高跟皮鞋,本就不矮的身子,显得更加苗条了,差不多有一七零了。
大波卷的金发,宛如秋风中的枯草,显得有点凌乱,却是乱中有序,凭添了几份自然美,倍显妩媚,一张棱形脸,泛起晶莹光泽,细皮嫩肉的,看着就二十六七岁的样子。
这女人就是方晓琴。
我有几年没有见到方晓琴了。那年看到她,她还是二十多的小少妇,和现在的李小燕差不多,甚至还要小点。
现在的方晓琴,实际已经三十四五岁了,看着却比原来更年轻了,只看外表,就像二十六七岁的少妇,不但青春犹存,还有几分姿色,身材也不错。
就这打扮和一身的行头,不管怎么看,也不像一个打工的。还真像邓方友说的,像有钱人的三儿。脖子上的项链,手上的戒指,耳朵上的耳环,都是值钱货,看来混得真不错。
那男的,一看就像土豪。四十出头的年纪,长得矮胖矮胖的,不但秃顶了,还长着水桶般的啤酒度,走路的时候,压根就看不到脚了。
看着他的大肚子。我突然想起一个脑筋急弯问题。问题是:胖子走路,为什么从不低头?答案是:胖子低着头,看不见路。
从两人走路的姿势看,绝不是普通朋友,或上下级关系。每走一步,两人的肩膀几乎都是挨着的。进了院子,男的直接抓着女人的小手,一起向烂泥般的邓方友走去。
此时,方晓琴眼里好像没有看到自己的女儿邓馨儿,也没有看到竹林里的我和静姐两人,她眼里只有邓方友。
见矮子抓着方晓琴的手,邓方友双颊疯狂的扭曲着,咬牙切齿的爬了起来,一瘸一拐的冲了过去,一边跑,一边怒骂,“贱货!你真不要脸!”
“你嘴巴放干净点。”矮子瞪了邓方友一眼。
“老子和我老婆说话,关你球事。”邓方友一拳砸了出去。
“土鳖!”
矮子一把抓住邓方友的手腕,轻轻一抖。
一个踉跄,邓方友跌了出去,脚下打滑,仰摔而倒,挣扎了几下才爬起来,脸色铁青,死死的盯瞪着方晓琴。
“妈妈!”邓馨儿跑了过去,紧紧抱住了方晓琴。
“馨儿乖,进屋去,妈妈和爸爸说会儿话。”
方晓琴木无表情的拍了拍邓馨儿的手,一把拉开,生怕邓馨儿会沾上她似的,“我没叫你,不准出来。”
“妈!”
“进去!”方晓琴脸色一沉。
“哇……泣!”邓馨儿哇的一声哭了,转身向堂屋冲去。
情况不妙啊!
一看这阵势,我眉头越来越紧。
方晓琴不但带着野男人回来,还当着老公的面秀恩爱,这摆明了是要摊牌啊!邓方友之前说过,方晓琴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