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的柔软,金的刚强,本是不相容的两种极致,却完美地合在一起。
金银双色,在阳光照射下,折射出无数的斑驳光点。两端是白色缎带,便于系在腰间,不仅是武器还是独一无二的配饰。
三个月转瞬即逝,秦思羽已经能熟练地运用金银鞭。胳膊粗的树,一鞭下去,拦腰而断。
三个月的时间,已由深夏入秋。那些布匹过了一个夏季,大多都被秦思羽做了几套类似跆拳道服的服装。
当着墨染的面,她还真不敢做短袖,万一被当成妖怪可不好。
看着剩下的几匹布,魅惑红,耀眼金,宝石蓝,尊贵紫,头痛!这么鲜艳的颜色,她可没胆子尝试。
几个月的相处,虽然墨染还是那么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可秦思羽已经习惯了,忽然计上心头。
素指翻飞,那妖冶的红绸已经慢慢成型,一件红色轻衣已然现于手中。
又在红衣下摆和袖口绣上朵朵寒梅,满意地看着这件红衣,总觉得好像缺了点什么。
灵光一闪,用银线在胸前绣上墨字,行书楷体,苍劲有力,对于秦思羽来说还不是手到拈来。
看着完工的衣服,秦思羽终于满意的笑了,哈哈哈,真不知道那么冰冷的墨染穿上红衣有多么的滑稽。
兴冲冲地拿着衣服去找墨染,她都有些迫不及待地想看墨染穿上了。
秦思羽去找墨染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喝茶。
初秋的时节,院子里的桂花开的正好,阵阵幽香让人沉醉。
他就那么坐在院子里,墨发披于脑后,闲适而慵懒。清冷俊逸的侧颜,高挺的鼻梁,微微勾起的薄唇,一切都美得不像话。
修长白皙的手指,连倒茶都像是一种艺术。
又一次让秦思羽看呆了,还是墨染察觉到了她,她才回过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