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他十二岁,患有轻微自闭症和厌食症。
除此外,是个很乖的小孩儿。
余妈妈是那么评价当时的庄延的。
那并不是余宛宛第一次来云市,之前也来过,但是住的是十平米的廉租房,一百块钱一个月,一个单间里面摆两张小床,床底下塞满了余妈妈推着推车卖的香瓜。
被带到庄延家里,是余宛宛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做贫富差距,什么叫阶层。
那也是余宛宛第一次见到庄延。
他很白,很瘦,眼睛大大的,眼珠子很黑,但是因为沉静而看起来没什么神采,个子看起来好像还没有齐小枣高。
除此外,大概是因为自闭症,他格外沉默,前三天,他没有说过一句话,饭也吃的很少,余宛宛甚至有点害怕他被饿死。
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她都在想方设法的哄着他怎么多吃一口饭。
十七岁的余宛宛,爱笑爱说话,除了最开始那几天的无所适从手足无措外,她很快适应过来。
渐渐地,在余宛宛单方面的和他不停说话后,庄延被动的和她熟稔起来。
甚至有的时候还会主动和她说话。
余妈妈用了一年时间才做到的事情,余宛宛只花了一个星期。
然后余宛宛发现在某些领域,他懂得比她还多,他也很聪明,可以在三十秒内就还原一个被打乱的魔方。
他教她弹钢琴。
认真倾听她在乡下生活的故事。
还会言不由衷的夸她煮的菜好吃。
她本来以为他很难照顾,因为齐小枣就很皮,没想到他非常好照顾,她只需要做好一日三餐,然后更多的时间是静静地陪伴着他。
但是她却一点也不轻松,她每天都在担心庄延的妈妈会突然回家,然后发现她这个陌生人在她的家里,会立刻把她赶走,还会解雇余妈妈。
但比这更糟糕的是,庄延的妈妈并没有提前回家,回家的是庄延的父亲。
那是一个非常威严的男人,穿着一身黑西装,头发一丝不苟的往后梳。
余宛宛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气势的大人,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出,老老实实的把事情原委说了。
他并没有对她大发雷霆,也没有骂她,但是余宛宛从他的脸色看的出来,他很生气,然后他把庄延带走了,就这么把她留在了那栋空荡荡的房子里。
当天晚上余妈妈就匆匆赶回来把她送走了。
再后来,余妈妈还是被解雇了。
后来,余宛宛听余妈妈说,当时庄延的父母已经在冷战,这次的事情正好成了导火线。
再后来,余宛宛就不知道了。
她再也没有机会去过锦业城。
那是一段并不是太美好的记忆。
很长一段时间想起来,都觉得心有余悸。
余宛宛看着面前的庄延,神情有些复杂:“是你啊。”
怎么能怪她没认出来?
就算是照顾过他三年的余妈妈,也未必认得出来眼前这个高挑好看的男孩子是那个瘦瘦小小安静沉默的小男孩。
只是她没想到,十年了,他居然还能认得她。
十七岁的余宛宛。
她现在看以前的照片,还会惊觉自己那时候怎么那么黑那么土气。
亏她还因为偶尔有人夸她长得好看就觉得自己和以前的变化已经是翻天覆地了。
原来并没有那么大的变化么?
庄延的嘴角微微往上一扬:“嗯,是我。”
我终于找到你了。
余宛宛觉得一切都解释的通了,怪不得在赵飞飞的生日聚会上他看起来像是认识她的样子,原来的确认识。
大概他也觉得不可思议吧。
十年前认识的人,会这么突然的出现在眼前,所以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在她看来不可思议的举动。
余宛宛松了口气之余又在心里有些自嘲,幸好她没有傻乎乎的觉得他喜欢她,要不然多尴尬。
她笑了一下,说:“真神奇。”
她照顾了他一个月,又把赵飞飞捡回家养了一个月,又因为赵飞飞的关系和他遇见。
余宛宛笑着说:“没想到你居然还记得我。”
庄严看着她。
他当然记得。
他在这个世界,第一个喜欢的人。
赵飞飞这么一说话,她那几个小姐妹顿时也都跟着站起来,蠢蠢欲动的看着施若清。
在酒吧里她们很快就被人拉开了,都没厮打过瘾。
施若清简直气闷的要呕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