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高二开始喜欢林乔,林乔和苏祈在一起后,受琼瑶阿姨那些讴歌第三者的早期小说影响,我也想过是不是豁出去争取一把。但那时我毕竟只有十七岁,没有当第三者的经验,况且那时候因特网并不像今天这样流行,无法在bbs上寻找到一位成功上位的第三者前辈来做指路明灯全程指导我,我的胜算显得那样渺小。但我被心中的爱情所激励,实在太想将这件事做成功,考虑了很久,决定回家请教无所不知的外婆。外婆得知这件事后,十分悲愤:“我给你念了那么多的琼瑶爱情小说,就是想告诉你第三者是当不得的,破坏人家的婚姻是注定没有好下场的。你看那个新月格格最后不就死了?哼,死得好。颜宋我跟你说,你要真去破坏了人家男女朋友的感情,看我不打死你。”
那时候我的外婆虽已六十有二,但保养良好的她依然孔武有力。我生怕被她打死,不得不试图将对林乔的那点心思扼杀在摇篮里。但这真是一项艰苦的工作,每当我觉得差不多了我已经不喜欢林乔了,他却又主动出现在我的面前,用一个娃娃头雪糕或者一包九制橙皮轻松将我的防御工事全部摧毁。我知道他只是给苏祈买零食时顺便带给我一包,但就是没有办法抵挡住这种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对朋友的温柔。
林乔和苏祈搞对象完全是众望所归。那时候,我们那所国家级重点高中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多是帅哥恐龙、美女青蛙的配对,学校里的有识之士普遍觉得这样的人文环境qiáng_jiān了大众审美,纷纷摇头叹息。而林乔和苏祈的组合则让他们看到了大众审美反攻的曙光,大家无不欢欣鼓舞。
所以现实就是,我喜欢林乔,林乔和苏祈互相喜欢,倘若我果然要当一个第三者插进林乔和苏祈之间,不仅会被我外婆打死,还要被全校五千师生共同辱骂唾弃。这压力如此巨大,我纠结了半个学期才总算释然,决定和林乔、苏祈拉开距离,以避免有一天我控制不住自己从而悲哀地踏上第三者的不归路。
但残酷的是林乔并不想和我拉开距离。
在连续一个星期拒绝了他一起回家的邀请后,他终于发火了:“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的?叫你一起回去就一起回去,啰唆什么。”
窗外是已经见黑的天幕。苏祈站在教室门口漫不经心地修手指甲。
我嘿嘿道:“这不是不想当你们俩的电灯泡吗?”
林乔说:“冬天放学晚,你又是在外边租房住,一个人单独回家,我和苏祈都不放心。”
苏祈笑笑挽住林乔的手臂:“对啊,把你送回家我们两个再去约会也是一样的。宋宋你再不走就该耽误我和林乔看电影的时间了。”
林乔转头对她笑了笑。
我收拾完书包说:“那好吧,你们两个既然要当活雷锋就给你们个机会吧。”
苏祈环着林乔的腰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白色的羽绒服,黑色的长头发,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那时我想,电视里说毛宁和杨钰莹是对金童玉女,客观来说,林乔和苏祈其实也不差。
回家的这条路真是漫长。
我被迫在林乔和苏祈身边水深火热地煎熬,这一熬就又是一个多学期。
早上上学得和他们待着,中午吃饭得和他们待着,下午放学还得和他们待着。这让我很快成为了一个爱好上课并爱好上厕所的好学生。因为一走进教室,只有上课和上厕所时他们不需要我作陪。
但很快地,就在中国加入wto这件大事发生后没几天,我终于失去了自由上厕所的宝贵时间,因为苏祈欣喜地发现了我和她属于同一个性别,我们可以手牵着手一起上同一个厕所。
我觉得也许有一天他们开房时也会邀请我旁观,而高中三年,他们究竟有没有去开过房,至今仍是一个未解之谜。同学们纷纷觉得我是一个电灯泡,但同时他们也十分纳闷,作为一个电灯泡,我竟然能和男女主角相处得如此融洽,我真是一个和谐的电灯泡。
在这整整一个学期的痛苦试炼当中,我的灵魂得到了升华。
刚开始,就算看见他们牵个小手也会胸闷一整天,甚至想过给苏祈的饭盒投毒,但学期结束时,我已经能在他们拥抱接吻时坐一旁帮着站岗放哨了。
林乔对苏祈的忠诚和迷恋是对我藏在心里边那点龌龊心思的温柔镇压。他是这样一位坚贞不屈的好男友。寄情于他的我显得山河黯淡,可以剃度出家,遁入空门了。
那时候也想过,明明我比苏祈先和林乔熟起来,明明在他连苏祈到底坐第几组第几排都没搞清楚的时期里我有那样多的下手机会,但最后却是这样的结果,只能叹一句:缘,妙不可言。
我在日记本上写他的名字,林乔,林乔,林乔。草书代表他今天很烦躁,隶书代表他今天很平和,行书代表他今天很开心,楷书代表他今天很沉默。我深知在这个连安全套都不一定安全的时代,带锁的日记本也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样可靠,但满腔的情绪实在难以找到出口,所以,只敢在日记本上一遍又一遍写他的名字,林乔,林乔,林乔。没过多久,我就熟练掌握了庞中华字帖上关于林乔这两个字的所有写法,但可惜的是,这是一门永远没有办法在人前展示的绝技。
高二下学期,这本写满了林乔名字的日记终于成功被我遗失,几经辗转,最后落入苏祈手中。其实捡到这个日记本的同学想法很朴实,他砸开本上的小锁之后,发现每一篇日记都写的是林乔的名字,理所当然判断它应该是属于苏祈的。碰巧他又很拾金不昧,立刻就到我们班来把日记本还给了她。
我从教研室回来,正看到苏祈脸色发白地坐在我的座位上,手上握着我的日记本,锁被敲开了。
那时我想,好了,这一天终于来了,知道了吧,知道了就离我远远的,我早不想遭这个罪了。
苏祈是一个热爱英语的女孩子,而且她热爱英语还不像我这样因为林乔是英语科代表才热爱,她是发自肺腑真心实意地热爱。她将日记本啪一声甩在我的课桌上说:“颜宋,午自习前在three teaching building后边的银杏树底下等我。”
我说:“好。”想想又说,“three teaching building是什么?”
她说:“第三教学楼。”
我说:“哦,那不是three teaching building,是the third teaching building。而且前段时间卖酸辣小黄瓜发家的大富豪周翠花女士捐款整修了它,校长已经报教育部门批准把它改成翠花教学楼了,简称翠花楼,cuihua building。”
苏祈瞪了我一眼。
我想第一回合既然已经完胜,穷寇莫追,于是连忙说:“反正就是在那幢building后边的银杏tree底下等你是吧。”
苏祈又瞪了我一眼,上课铃在她这愤然一瞪中哇地响了起来。
翠花楼后边的两棵银杏树在严冬的摧残下掉光了叶子,不得不裸裎相对。如果树也分公母的话,而这两棵树不巧正是一公一母的话,可真是一件分外尴尬的事情。
苏祈说:“颜宋,那本日记是你的吧?”
我说:“我……”
她说:“我以为你是例外,没想到连你也被林乔的美色所惑。”
我说:“我……”
她说:“不,这不是真的。”
我说:“我……”
她说:“告诉我,那本日记不是你的,你并不喜欢林乔。”
我说:“我……”
她捂上了耳朵:“我不要听我不要听,你一定是骗我的,你可是我和林乔最好的朋友。”
我痛苦地闭眼道:“同学,你能不能等我把话说完再发表意见?”
如今想起来,那时我其实可以全盘否认,因为日记本上并没有落颜宋这个大名。可事实上我是那样急于承认勇于承认并添油加醋地承认,我说:“苏祈,我喜欢林乔七个月零二十一天了,所以以后别犯傻,林乔让我跟着你们,为了讨他欢心你就也贤妻良母地让我跟着。我是林乔的好朋友没错,但跟你的友情还差点儿,你也不太喜欢我吧,我其实也看得出来。咱们三个这样的关系,成天还腻在一块儿,到时候你被我撬了墙脚可怎么办呢?”
她愣了一会儿,眉心攒起,冷笑一声:“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你以为就凭你也撬得了我的墙脚?”
我其实也觉得就凭我是撬不了她的墙脚的,但输人不输阵,为了面子,还是勉强抖擞起精神道:“难说。”
她脸红了白了两下,又冷笑一声:“果然是十六七岁就生了孩子的人说得出来的话,够不要脸的。你要想撬我墙脚也得有资本啊,你有什么资本?就凭你十六七岁就不知道和谁生了个野孩子?”
所以说爱情这东西真不得了,竟能让长期语文不及格的无逻辑少女在顷刻之间成为一个辩论高手。
我学着她冷笑了一声:“如果我说林乔就是我儿子他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