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的情况,季渊明比她清楚,所以才会着重询问安置情况。当年俩人住一个宿舍的时候,没少听赵建国说过,他是老二,爹不疼娘不爱,年纪轻轻出门当兵,每个月津贴必须一分不剩寄回家,养着那一堆侄儿侄女。因为没钱,又没房,一直耽搁到三十多岁才结婚,媳妇儿……也是二婚的。
是的,李红梅同样三十多岁,前头嫁过一次,因为“不会生育”离了,后来经人介绍嫁给赵建国,也是三十大几才生下荞荞,十分艰难。
还记得赵建国收到李红梅说怀孕的信时,高兴得像个傻子,抱着他又哭又笑。本来已经做好一辈子没孩子的准备了,忽然上天给了他一个漂亮的,乖巧的女儿,这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可惜,这个上天派给他的小天使,他只见过一面,还没来得及陪她走路,教她说话,看着她嫁人成家。
季渊明再次红了眼眶,为好兄弟,也为荞荞,她还连大名都没取。
“这一百块,我一分没舍得花,来这儿的路费是我以前攒的。”李红梅从怀里掏出一个厚厚的手帕包。
珍珍虽然哄着荞荞玩儿,可注意力一直在这边,此时见她掏钱,愈发觉着奇怪了,这是要干啥?可季渊明却忽然眉头一皱,“你们聊,我还有事出去一趟。”
竟然逃跑似的,走了。
林珍珍自诩脑袋瓜灵活,可也想不到他们到底什么意思。但人家千里迢迢来一趟,她得好好招待,这是事实。卤肉昨晚吃光了,家里现在就只有几个草鸡蛋,她索性从后院提一只母鸡来……鸡肉是香,可杀鸡她实在干不了。
这只鸡是散养的,吃的是花地里的虫虫草草,下的蛋又大又多,所以力气也特别大,她一个人只能勉强提溜住。以前一直舍不得吃,就想留着下蛋,前几天老爷子贫血她想杀,婆婆还不许她杀呢。
今儿就用你招待客人,珍珍心里这么说着,隔着院墙喊:“大妈,大妈在家吗?能帮我个忙吗?”
可平时一叫就答应的老太太,今儿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珍珍又喊她儿子儿媳,也没人答应,估计还没下班。
李红梅忽然走过来,一把提过拼命挣扎的鸡,“弟妹不敢杀鸡吗?我来。”说着接过砍刀,把鸡压地上,用刀背猛拍了几下鸡头,可怜的老母鸡就一动不动了。
林珍珍是第一次见这样的杀鸡方式,还挺佩服,既不血腥,效率还高,看来以后季渊明不在她一个人也能吃鸡肉了。
李红梅很利索的用开水烫鸡毛,拔掉,又拎着菜刀开膛破肚,快准狠一把撤掉苦胆,清理鸡胗鸡肠……一条龙下来也就几分钟的工夫。
得,是个狠人!
“弟妹一看就是读书人,没干过这些活儿,我以前嫁那男人在养鸡场上班……”她忽然打住,不说了。
珍珍这才知道,她是嫁过两次的,估摸着是怕她看不起她,害,这有啥,就是嫁十次八次只要婚内没犯错,这都不是事儿。为了避免她尴尬,连忙岔开话题,“我们家里也没啥好东西,红梅姐就将就一下,明儿回村逮只鸭子来,炖萝卜汤喝。”
李红梅羡慕的看着他们的小院子,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她也听邻居说了,这是小两口单独住的,不用跟兄弟妯娌和公婆挤,这不就是她这么多年最想要的生活吗?
男人穷点没关系,她就想当家做主,两个人把小日子过起来,谁的脸色也不用看。可惜啊,她命苦,第一个丈夫是独生儿子,要给爹娘养老,不可能分家;后来赵建国倒是愿意跟她单独过,可爹娘兄弟都不同意,分出去他们可就没津贴了。
她没少跟两任丈夫哭诉,可眼泪是没用的。
这下好了,前夫又娶了一个,也不会生育,听说她再婚后生了,这才肯相信是他自个儿不会生,干脆也离了,那俩老不死的也熬死了……关键他现在还当上养鸡场副厂长了,上个月听说赵建国牺牲了,还去看了她好几次,说要跟她复婚。
前夫现在工资高了,也会打扮了,看着比赵建国还有男人味儿,关键吧还没公婆,她嫁过去就能进养鸡场上班,日子比在赵家守寡不知能好多少。
无论是经济条件、家庭环境还是个人地位,或者样貌,前夫都完胜赵建国。更何况吧,她跟第一任丈夫是情投意合的青梅竹马,十多年感情也在那儿摆着。
要说不心动,那是假的。
她在赵家虽然是军属,可津贴都是公婆领,一分落不到她手里,过得还不如人家不是军属的。才五年时间,生生熬成了小老太婆,要是继续在赵家待着,房子没了,抚恤金没了,她们就只能靠给一大家子当牛做马换口吃的……现在终于有个翻身改变命运的机会放在跟前,她不想错过。
可前夫提出复婚也有个要求——他不愿替人养孩子。
荞荞虽是女孩,可终究是流着第二任丈夫的血,换哪个男人都有疙瘩,李红梅完全能理解。
就在自己的好日子和女儿的抚养问题上,她犹豫了一个多月。恰巧前几天整理赵建国遗物时看见季渊明寄来的信,虽然字迹不怎么样,可他对好兄弟的殷殷关切,却让她十分动容,这才有了一个想法。
她要是独自改嫁了,荞荞绝对会沦为赵家人的免费小保姆,说不定十几年后还得给她的堂兄弟们换亲;送回娘家吧,娘家已经没人了;外头找个无儿无女的人家送养吧,那都是得断干净,永生不得再联系的,她又舍不得……凡是能想到的法子,她都权衡过了。
要找一个既知根知底的,让她随时想看孩子就能看到的,又人品信得过,顾念旧情会好好照顾荞荞的,还没自个儿孩子跟荞荞争宠的人家,她必须不顾一切。
第37章 037 收养风波
晚饭只有不懂事的荞荞吃得开心, 她小口小口喝着香喷喷的鸡汤,眨巴着大眼睛,听大人们说一些沉痛的话题, 索性她也听不懂, 就是图个开心。
在家里她是不能上桌吃饭的, 可在这儿,漂亮婶婶给她找了个带靠背的高板凳, 她坐上去跟大人一样高, 看着一桌从没见过的好东西,可幸福啦!
“弟妹, 荞荞还没出牙,你要把鸡肉撕碎,一丝一丝的喂她。”李红梅突然来了句。
珍珍一愣, 心里虽说“这是你闺女关我啥事”,但也照做了, 去洗洗手,挑了鸡腿上最香的, 撕了喂她。就当提前实习吧, 反正她总得生孩子的,上辈子这时候, 季小牛的姑姑也有荞荞大了吧?
虽然那是个让季渊明散尽家财的白眼狼,但终究是自个儿生的, 她有信心只要好好教养, 一旦发现一丁点白眼狼的苗头就往死里揍。
“荞荞喜欢边吃饭边喝水, 但你别给她喝,喝了她就吃不下饭,营养不良。”李红梅摸着荞荞枯黄的头发, 伤感的说。
听说季渊明是公安局副局长,以后前途无量,看他们生活水平也不差,以后荞荞应该不至于再营养不良。
珍珍:“???”我又没说要给你闺女喂水,这话怎么听着像教她做事。
季渊明眉头一皱,只觉心里更沉了。
吃过晚饭,珍珍把客房收拾了一下,将公婆睡过的铺盖撤走,换一套全新的刚洗过的,打开门窗使劲透了会儿气,“嫂子,你和荞荞就睡这里可以吗?被子要不够我再给抱一床来,对了,荞荞睡大人的枕头可以吗?”
李红梅犹豫一下,忽然揉了揉太阳穴,“我今儿身体不太好,怕把感冒传给她,你们带她睡吧。”
林珍珍再次目瞪狗呆。虽然她说的理由很完美,很无懈可击,很在情理之中,可……哪有才第一次上门做客就把孩子扔给主人带的道理?这可是才一周岁的孩子啊,哪能离了母亲!
她怎么觉着,这李红梅是在甩包袱?
“我们照顾不好,还是嫂子带吧。”季渊明的声音虽然很温和,可态度却是斩钉截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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