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了那么多人,也赏了不少的钱财,这是唯一一个决定想要上场去搏那一千两的。
凌云霄知道花雨楼是一个酒楼的名字,自然也知道在那儿。
用对方的话来说,如若当天他们完胜了,便可以直接摆上酒宴,拉人就地成亲。
那该是有多急呀!
待他不见了身影,那男子又道。“这小子果真一人搬起了千百斤的货物?”
他这话自然是在问那管家大叔。
“是的,他是真的搬起来了。”那大叔非常肯定说。
毕竟是他监督,亲眼所见。
“如此说来,这小子兴许能赢。”男子自我安慰。
是的,即便力比不过也没有关系,只要在比武的时候加以重拳猛击对方的头部,亦或是及其脆弱的部位,那么即使对方身如磐石,也不见得就不会痛。
会痛那便有可能会输。
毕竟那大个子虽然力大无穷,然动作迟缓,就像是加了慢镜头似的。
当初自家女儿的鞭子就不知道在他身上抽了多少记鞭。
……
凌云霄走了出来。
于千刃与花火依旧还在外面等着,见他出来不由得上前就问。
“怎么样?他们收下你了吗?”
凌云霄摇了摇头,道。“这银子似乎并没有那么好赚呀。”
“如何说?”于千刃问,
“要去参加一场比试,赢了才有机会待在小姐身边做保镖。”
“怎样的比试?”
“去同一只泰山搏斗,并且撩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