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霄有了马,是用一帮山贼去当地县衙换的。
顺带还领了二十两纹银的赏钱。
不是银票,而是白花花的银子。
为了能够顺利到达县衙,他还死皮赖脸的硬是拉上对方一道去。
理由是自己如此文弱,即便他们都绑住了手脚,若是路上反水,他定葬身狼窝。
顺势还坑了当地捕快一顿丰盛的佳肴。
即便他本人并没有吃太多。
通过此事,他和那一众女兵也已经是熟得不能在熟了。
有人觉得他好玩,也有人认为他是纯属脸皮厚。
自己怎么会在路上捡了这样一号人物?
特别是在他接过银子的那一刻。
虽然不多,但好歹抵达京师也是够了。
即使是他一路上大吃大喝。
搞不好还有余剩。
……
有了马,可凌云霄不会骑马。
是的,这马过去的百年他一次也没有骑过。
再加上马儿刚烈,又怎能屈服于他。
于是马儿又变成了温顺一些的驴子。
“看你年纪不大,又白白嫩嫩的,脸皮竟如此之厚,真是失敬失敬。”那女将看着驴子背上悠哉悠哉的凌云霄微微拱手说。
凌云霄闻言笑了笑,道。“这叫废物利用,即便在赶,你也不缺这点时间不是?”
毕竟也只有她们会如此认为。
那县衙告示上可是写得明明白白,擒住此间山贼者,赏银三百两。
是三百两啊,自己才拿了二十两,这明显是亏得不能在亏了呀。
然而又想了想,那毕竟不是他亲自降伏的山贼,也就好作罢。
“话说回来这县衙是怎么搞的,就那一堆草包也要悬赏三百两纹银。”
关于这点,她是真的理解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