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开始了……
向家添人进口了。
向兰带着孩子回城,本该是件全家团圆的高兴事,然而,由于她的抑郁症,大家都高兴不起来。
正赶上高考结束。
向东也有些时间了。
干脆就放下所有的杂事,带着姐姐四处求医看病。
江一水儿也很忙。
除了饭店那一摊工作,还要忙着照顾家里的“后勤”,尤其是照料好唐家明的衣食住行。
她也真是个好舅妈。
一有空,就带着孩子上街,买一些衣服,书本和生活用具。
唐家明以前生活在偏僻的大西北,父母工作都忙,就把他送到当地的托儿所,也没见过什么大城市的繁华,这下跟着江一水到处又吃又喝又玩儿的。
慢慢的。
孩子的性格也开朗了许多。
这一天……
江一水带着唐家明买了一件黑色的蓬胶棉小棉袄,唐家明美美的抱在怀里不撒手,扬着小脑袋瓜瞧着她,“舅妈,这件衣服还要得等到过年才能穿吗?我现在穿就行吧?现在也挺冷的,我保证,我一定不穿脏!”
孩子嘛!
有点新东西恨不得马上就用上。
江一水囫囵了一下他的头发,“切!瞧你那得瑟样!”
唐家明撒娇,“那你说到底是行不行嘛?好舅妈,好舅妈!这衣服穿上了一定特别暖和,我就再也不会冻感冒了!”
江一水故意为难他,“我让你冻感冒过吗?瞧你这话说的,好像因为你妈妈病了,我就没管你?缺你吃,少你穿了?”
假装生气,一甩手就走了。
唐家明赶忙从后面追了上来,“舅妈,舅妈,我错了!我以后听你的话,你说什么我都听,你对我最好了,天天带我吃好的,还给我买好衣服,我……”
是个知道感恩的孩子。
江一水一看他那副惊慌的神色,立刻蹲下身子安慰他,“行了,别说了,小舅妈跟你开玩笑呢!”
干脆把小棉袄抖开,直接就换到了唐家明的身上,“你喜欢穿就穿,什么时候想穿都行!”
顺势拉着他的手,到了童装部的大镜子前,“来,咱们来看看,到底好不好看呢?哟,这镜子里是谁呀?这么帅!”
帅?
唐家明不好意思了。
眼睛假装不看镜子,半侧着身,余光却一个劲的往镜子里瞄。
江一水逗的直笑,干脆弯下腰,在他脸上亲了两口……忽然间就觉得:如果自己也有一个孩子,天天这么哄着,逗着,好像也挺好。
……
忽然。
背后有人喊她的名字,“江一水?小江?”
江一水扭头一瞧,正是久别了的冯五。
这可真是惊喜。
她立刻站起了身,“冯大哥,你怎么在这儿?”
冯五快步走过来,“我刚才远远的看着就像你。怎么还带个孩子,这谁家孩子啊?”
“我二姑姐的孩子。”
“哦!”冯五点了点头,由衷的说了一句,“这孩子长得虎头虎脑的,一看你就聪明!对了,你现在也在城里住?”
“对!全家都搬过来了。”
“怪不得呢,我说你怎么不来黑市卖东西了呢!”冯五多少有些感慨,“现在是回城大潮,农村县里都没有多少年轻人了,你也知道,我这生意全靠人气,都剩些老头老太太了,我还能赚啥呀,所以,我也不在那儿待了,准备也到城里来。”
“那挺好啊!”江一水望着他淡淡的一笑,“还是你生意头脑敏锐,怎么?到城里之后还打算做黑市?”
“当然啦!我也不会干别的!”冯五倒是坦坦荡荡的爱金,“我也不标榜自己多高尚,多清廉,我就是爱钱,有钱才有好日子过,才能不受苦,谁愿意“越穷越光荣”我管不着,反正我是喜欢吃香的喝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