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朱重午的话,李傲风还是颇有感触的,他老爹娶了那么多老婆,还不就是自己一个儿子?其余的都是女儿,又都去国外留学了,遍布世界各地。唉,李家繁衍下一代的艰苦任务落在了自己的肩上,这个担子不轻呀。
李傲风端起酒杯,同情道:“朱爷,你是爷们儿,纯爷们儿,我敬你一杯。”
朱重午扬了扬酒杯,将酒水都干了下去,这才苦涩道:“眼瞅着岁数越来越大,仇家遍地,我就想着什么能抱上孙子呢?老大罗烈是个武夫,终日里就知道砍砍杀杀的,要是让他结婚,比杀他都费劲。老二曾毅之在美国,天高皇帝远的,还想泡美国妞儿,我这人挺传统的,说什么都不同意。就剩下老三白朗了,他也称得上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做的都是正经生意,底子清白,谁家闺女要是嫁给他,肯定不会让她失望。”
这下,龙啸天也明白了,感情朱重午叫他们过来喝酒,是为了给白朗提亲来了。
这老家伙还真是厉害,他都算透了,单独约苏梦枕过来,苏梦枕肯定不会答应。所以,他就约了自己,又知道自己会担心,就会连带着把苏梦枕叫过来。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电灯泡?龙啸天哭笑不得,堂堂的龙狮集团董事长,来当电灯泡,这要是传出去,还不让人笑掉大牙才怪。他忙大口喝酒来掩饰内心的尴尬,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
李傲风点头道:“要是被白三少看上的女人,肯定是特有福份,我要是女人,肯定会嫁给他。”
哪有这么安慰人的?本来还在白朗眼圈儿中的泪水,“唰”下就下来了。不是感动的,而是被李傲风给气得,白朗就在琢磨了,要是哪个女人长得像他那样,他还不如上吊算了。
朱重午笑了笑,又端起酒杯递到了苏梦枕的面前,意味深长的道:“苏小姐不仅仅是江南第一美女,还能力过人,将华瑞集团管理的是井井有条,生意更是蒸蒸日上。来,我敬苏小姐一杯。”
“朱爷严重了,我就是一个小女子,混口饭吃而已。”苏梦枕端着酒杯,还是跟着干了下去。转换间,两杯酒下肚了,苏梦枕的面颊笼罩上了一层薄薄的红晕,连耳根和脖颈都有了嫣红色,看上去愈加的娇艳,就像是熟透了的水蜜桃,轻轻一碰都能攥出水来。
一杯酒下肚,朱重午干脆开门见山了,单刀直入道:“不知道苏小姐对我们家老三的印象怎么样?我可是十分希望苏小姐能嫁入我们朱家,成为我们朱家的儿媳妇。”
白朗低垂着头,都不敢去看苏梦枕的眼眸,紧紧地攥着酒杯的手掌微微颤抖着,可见内心十分激动。
龙啸天都放下了筷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汤,眼角的余光却在瞟着苏梦枕,不想浪费她的一丝一毫表情。他是真害怕苏梦枕答应,要是那样,他岂不是没有机会了?同时,他又有些怕苏梦枕不答应,万一惹恼了朱大天王,他们能不能活着走出去都是个问题。一想到这里,龙啸天就有些后悔了,真不应该这么鲁莽地过来喝酒。
苏梦枕镇定自若,脸上依然没有任何的表情,轻轻地筷子夹了口菜,放在口中细嚼着,也不答应,也不反对,这可是把龙啸天、白朗、李傲风给急的,他们是真想拽住苏梦枕的胳膊,催促她赶紧说吧。再憋下去,他们怀疑会不会在裤子里面。
朱重午也不再说话,只是一眨不眨地望着苏梦枕。
李傲风是真急了,怎么说她也是自己的未婚妻吧?尽管是自己对她还没有什么感觉,可她要是答应了别人的婚事,他还是难以接受。这就像是小孩子有个玩具,就算是自己不喜欢完了,也不会丢给别人,护犊子是一个道理。
见苏梦枕还这么有条不紊地吃着菜,李傲风轻咳了两声,讪笑道:“苏小姐,朱爷问你话呢?你是反对,还是接受呀?”
第108传说中界的八头身
哪有当爹的,不向着自己儿子的?
朱重午也帮了白朗,那就是点醒龙啸天,让他趁着李傲风还是虫的时候,就赶紧一脚踩死。要真的等到李傲风壮大的那一天,又有谁能钳制得住?别人没有听说过李傲风,他听说过李傲风,只是不能确定这个名字,是不是就是那个让他又是崇敬,又是胆颤的男人的儿子。
二十年前的南唐北羽,在国内的生意圈儿上,如日中天。相比较南唐--唐寅,北羽--李天羽更是有股子天下之大,舍我其谁的霸气。当年,朱重午在南丰市,是戴爷手下的一个小混混。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李天羽的厉害,那是他们年轻一辈的偶像。
等到大小姐戴梦瑶结婚了,他有幸跟着戴爷去了趟北京,更是亲眼目睹了李家的强势。那岂是人力所能抗捍的?朱重午选择在南方重要城市滨江市起家,就是想离北方远点儿,生怕会惹起李天羽的怀疑。人家勾勾手指头,都能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不过,当年南唐北羽打破了当中国长江南北生意圈儿的均衡,二人粉碎了日本人想通过经济控制中国的强大阴谋后,他们也选择了退隐。唐寅携妻子丁佩佩远赴台湾,再没有回国内。李天羽更是和一群老婆销声匿迹,只剩下李承天、王五独撑大局。最近,承天集团发生了巨大的变动,李承天退休了,而一向不问世事的李天羽也掌控了承天集团的这杆大旗,这是不是说风云变幻,又将卷起一番滔天波浪?
朱重午能够在群雄割据的局面崛起,也不是靠的运气,而是有着强大的实力和过人的头脑。这就像是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只,船结实不结实是一回事,舵手根据风雨变幻,控制好风帆,也是船只能够正常航行的必要条件。
两周岁的孩子,就被jūn_duì给带走了,这个秘密,李家从来没有对外界宣称过,知道的人少之又少。林可欣和戴梦瑶在认识李天羽之前,就是闺中密友,自己的宝贝儿子被带走了,可以想象得到林可欣心中的滋味儿。她们的悄悄话,恰好被朱重午给听到了,他激动呀,羡慕呀,嫉妒呀,脑海中深深地烙下了“李傲风”的名字。
现如今,李天羽掌舵,李傲风是不是也回归了?不认识李傲风,更是没有见过李傲风,但是朱重午从年龄上推算,也觉得李傲风就是李天羽的儿子。要真的是那样,白朗跟李傲风来抢女人,不亚于以卵击石。没有直接告诉白朗,他是不想让白朗有太大的精神压力,再就是他这样的想法,显得有些神经质了。他是朱大天王,是江南黑道的扛把子,就连狂人社的楚狂人、大青衣、小红袍,提起他朱大天王,也要忌惮三分。
要是让人知道他惧怕一个青年,势必会给社团带来相当严重的影响。周围的黑帮组织,都虎视眈眈地望着他,只要他稍微有点儿松懈,他们就会扑过来咬上一口。挺着,扛着,他是朱大天王。
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眼前的这个青年有着一张清秀的面孔,头发微有些凌乱,是从南丰大学毕业的,所有的资料都没有任何的问题,皮肤白嫩,又怎么能是在部队中磨练出来的人呢?在李傲风喝酒夹菜的时候,朱重午特意看了看李傲风的食指,根本就没有老茧。
要知道,在特种部队出来的人,浑身上下都是铮铮铁骨。经常扣动扳机的缘故,手指更是结着老茧,这是任何人没法儿抹去的印痕。但是,李傲风没有……朱重午用力揉了揉太阳,莫非真的是自己太过神经质了?这是年青人的天下,可能他是真的老了。
龙啸天在滨江市也算是有些实力,点提了龙啸天,但愿他能够有所觉悟,看出李傲风的狼子野心,干掉李傲风。这是龙啸天和李傲风间的战争,朱重午喜欢这种坐山观虎斗的方式。要是有条件,捧着爆米花筒和一杯百事可乐,他不介意就这么坐着欣赏下去,直到退场。
谁死,他都是赢家。
同时,他也可以通过龙啸天,来好好看看李傲风的手段。
只是希望白朗能忍住,别冲动,不要打乱了他的计划。
“爹地,我来了。”一个戴着棒球帽的女孩子跑了进来。
乌黑的长发柔顺的披散在肩膀上,她的脸蛋清秀可人,眼眸又黑又亮,眼睫毛很长。脸蛋漂亮极了,就像是一个瓷娃娃。更震慑人的是,她的身体差不多有一米七六,腿长也得有一米一三,上比例为64%,这正是日本中常说的八头身,有界林志玲之称的波多野结衣,还有爆火的雨宫琴音都是这样的美女。
按理说,你个子高就高了呗?她竟然还穿了一双褐色的细高跟鞋,在汤味轩二楼的大厅中,比大多数的男人都要高一头。见到她上来了,原本站在朱重午身后的保镖,都连忙低垂下了头,或者是将脸转到了别处,就连激动不已的白朗都连忙站起身子,陪笑道:“大小姐来了,干爹,我有事情,先走了。”
“白朗,你什么意思嘛,你是在逃避本大小姐,是不是?”那女孩子一点儿也不惯着白朗,一把将白朗给推坐在了椅子上,大声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向人家苏美人儿求婚,遭到了人家的拒绝,我过来就是想帮你出出主意的。你可倒好,看来是不想再追求苏美人儿了呀?”
白朗是个风度翩翩、有气质,有头脑的青年,这样的男人在滨江市的社会圈中,可是相当受欢迎的。管你是什么俱乐部,或者是什么酒吧,只要是白朗一出现,立即就能惹来那些千金大小姐、贵妇人的尖叫。他也确实是有骄傲的本钱,朱重午将黑道的东西都交给了罗烈,白道上的生意就交给了白朗,二人一黑一白,让朱家的势力越来越大。
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在听到了苏梦枕的名字,立即就难以再保持镇定,他激动道:“朱珠,你要是能帮三哥把苏梦枕追到手,我领你上香港迪斯尼玩几天。”
朱珠是朱重午唯一的女儿,整个就是一个小魔头,谁见了都怕。这要是让李傲风看到,非惊得大牙都掉下来不可,又矮又胖的朱重午,竟然会有这么一个又高挑又漂亮的女儿,这人类基因改进的也太快了点。
“啧啧,看你这花痴样儿。”朱珠眨巴着大眼睛,从桌下抓出来一个窃听器,狡黠道:“我刚才都听到了,不就是那个叫什么李傲风的喜欢上了苏美人儿,才会成为你的竞争对手吗?只要将李傲风给搞臭了,让苏美人儿厌恶他,你的机会就来了。”
白朗摇头道:“我要跟他公平竞争,不能对他动刀动枪的……”
朱珠的手指撮了下白朗的额头,撇嘴道:“就你这智商,也难怪怎么也追不上苏美人儿了。想要搞臭一个人,那还不简单?咱们可以往他的身上泼大粪,你想想,当他去华瑞上班,就在公司门口的时候,被人给泼了一身大粪,会是怎么样的一番光景,想想都够刺激的。”
“啊?这哪行呀?人家一下子就会联想到是我干的。”白朗连忙摇头,就连朱重午都吓得闭上了眼睛,有这宝贝女儿真是让人头疼啊,尽是些馊主意。
“你要是觉得不行呢,我还有超级无敌必杀技。”朱珠拍了拍手掌,大声道:“你们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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