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无性婚姻》(长篇小说)张宝同
第二天晚上,傅林吃过晚饭,便坐在电脑前给晚报写篇稿子。文学写作可以说是傅林孜孜以求的一件爱好。其实说是爱好也不尽然,因为这毕竟是一项劳神费力的艰苦创作与劳动。但是一个人要是想在有生之年干出些成绩,就必须要吃苦耐劳。由此来说,与其说傅林是爱好写作,道不如说傅林向往成名。
不一会,陈总经理与一位年轻的副总经理跟着于小兰一起进来了。傅林马上从电脑桌旁恭敬地起身相迎。陈总经理和那位副总也不客气,进到屋来便坐在了沙发上,然后就说,“傅林,刚才我和副总一起去了你岳父家,把你的话和意思都跟他们谈了。他们表示从此以后再不管你和你家的事了。于小兰也说为了孩子和这个家,她不想离婚。傅林,不瞒你说,我也是走过大半生的人了,啥事没经历过,啥事没听说过?但是,我劝你们还是不要离婚。两口子在一起过日子,哪有铲子不碰锅沿的?人不能说遇到点矛盾怨忿就要离婚。离婚这事实在不是件什么好事,除非两口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一般情况最好还是不要离婚。两人在一起过日子毕竟还是原配的好,不会有二心。”
这时,于小兰也开始说话了,她说,“既然你认为我家人在干涉你的生活,不愿意跟我家人来往,也不愿意让我跟我家人来往,我可以向你保证从今天起断绝跟我家的一些往来。咱家的事我再也不让他们管了。他们也说了再也不会管咱家的事了。”傅林原以为于小兰跟陈总经理和副总来跟他说离婚条件的,因为于小兰曾就离婚的事跟他说过多次,只要他傅林愿意把孩子和房子留给她,她就会同意离婚。傅林答应把孩子留给她,因为孩子跟母亲比较好。只是房子是他们单位分给他的,给了她之后,单位就不会再给他分房了,而且,这些年来,于小兰成年累月地看病,就没存着钱,哪还有钱买新房。再说,傅林离婚后肯定还要再婚,到那时他没有房子住哪呀?所以,他们几次谈离婚的事,都因房子的问题而没有达成一致。但是,傅林心里早就下定了决心,如果她于小兰固执己见,非要房子,他傅林可以把房子给她。他可以到外面租房住。
然后,事情却并不像他所预料的那样,而是于小兰根本就不肯离婚,甚至宁愿断绝与家人的来往,也不离婚。这反而让傅林感到不知所措了。如果傅林坚持一定要离,而且不听所劝,岂不是会让人觉得他太不近情理了,更何况于小兰正处在手术恢复期,腰还伸不直,整天跟驼背似的。他想了想,觉得即使要离眼下也不能离,但他知道如果真要离婚,还怕找不到机会和借口?于是,他说,“不离也行,但有个条件,你以后绝对不能再跟你家人有任何来往。”傅林知道这个要求太苛刻,太不近人情,特别是对于小兰这样对父母和家人依赖性很强的人来说,几乎让人不能接受。但于小兰却用保证的口气说,“这绝对没问题,我完全能做得到。”陈总经理和副总见他们的事情已经得到了较为圆满地解决,对他们进行了一番语重心长的劝导,便告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