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火令五小令:
第一令:凡我教众,须守信义,出言如山,不得违诺失信,对教外人士亦当守信。
第二令:同教教众,即为兄弟姊妹,情同骨肉,重情重义,生死不渝。
第三令:尊敬长上,孝顺父母,友爱弟兄,照顾朋友。
第四令:尊重妇女,不得轻薄调戏。任何处女寡妇,如与之有夫妻之事,即须娶之为妻,否则须庄重相对。朋友妻,不可戏,朋友女,不乱语。
第五令:视明教如性命,长上有令,必须竭力遵行,叛教通敌者杀无赦。对教外人士和气相待,甘居下风,不可妄自得罪,为本教树敌。戒荤之禁,今后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