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珍藏竟然开始想念那个男人。
这种想念,一开始像门缝里透过的细风,只在午夜梦回时一闪而过,几乎察觉不到它的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竟逐渐变得频繁起来,时常在她心里大摇大摆地穿堂而过。
叶珍藏知道那个男人一定在s市,有时候叶珍藏会无所事事地在街头闲逛,或去cbd那类他可能出没的地方走走,她心里有淡淡的企盼,或许缘分会再给她们一次邂逅,可是s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叶珍藏从未遇见过他。
从未。
城市那么大,没有人能看到尽头。
他会偶尔想起她吗?会否有一丝惆怅?是否埋怨她的不告而别?或者已将她完全遗忘?
不得而知。
他是那样一个成熟理智的男人,他能完全掌控自己的情绪,所以,他一定早忘了她。
不像她,控制不了自己。
叶珍藏嘲笑自己没出息。
或许,她和他的缘分,只堪堪够一场六天的艳遇。
秦玉珠怕叶珍藏太宅太闷,时不时地给她安排一场相亲,推托不过,叶珍藏也会去看看。
但总有这样那样的不尽人意之处,令叶珍藏意兴阑珊。
二十二岁,叶珍藏失婚了,但还是少女一枚,干嘛要着急嫁人!
陆慎言倒是不断放言要追叶珍藏,把“做我女朋友吧”这句话挂在嘴边。
叶珍藏要么笑笑,当没听见,要么一巴掌把他拍飞。
这个花丛浪子认识她二十二年,从来没爱过她,怎么可能等她成了失婚少女之后,才突然对她来电?
五个月后,已是冬天。
在对秦玉珠安排的相亲游戏彻底腻烦并且搜肠刮肚再找不到拒绝的理由之后,叶珍藏犹豫再三,还是去了叶远堂的广告公司上班。
老叶的锐意传媒在业内有些名气,曾连续五年广告收入居全市前十。
初进公司,老叶给了叶珍藏一个“广告文案策划”的普通职位,她工作起来还算顺手。
老叶老怀大慰,经常流露出“世界那么大老子想去看看这个摊子就交给你了”的天真想法,当然遭到叶珍藏无情拒绝。
她懂,做个小策划跟做个好老板,根本是两码事好吗!
何况就这么马放南山,让他去跟小娇妻甜蜜环游世界太便宜他了。
她还是趁老叶年富力强,做个悠哉游哉的米虫比较自在。哪天老叶真不想干了,把广告公司卖掉,把钱分分,只要不天天去周游英法美天天去万象广场败家的话,应该也够叶珍藏平安喜乐一生了。
她没什么大志向,这样就很好。
这天下午陆慎言过来接叶珍藏下班,一起去吃烧烤。
她仗着老板女儿的身份,厚着脸皮早退了两小时。
陆慎言和叶珍藏一样,毕业后在他老爸的公司挂了个闲职,比叶珍藏更加懒散随性。
下雪了,外面很冷,空气凉而稀薄。
叶珍藏穿着臃肿的白色羽绒服,戴着一顶红色的线帽。
陆慎言只穿件皮质机车夹克,头发染成红色,两鬓铲青,只头顶有一束拱得高高的,像个道士。
最令人难以忍受的,是他耳朵上的那只耳钉,竟然换成了海星状的耳坠。
叶珍藏忍不住吐槽他是非主流,吐槽他太娘。
他皮靴在雪地上走得嚓嚓响,笑嘻嘻地说:“叶珍藏,你怎么跟七老八十了似的,这么啰嗦?潮流你懂?欢型你懂?看看你那顶帽子,还是毛线织的,唉唷喂,土不土啊你?”
“是啊,”叶珍藏没好气,“我一失婚少女,跟你完全不是一个次元的,你最好离我远一点。”
“诶嘿,我最喜欢失婚少女了,你觉不觉得,失婚少女这四个字,性感中夹杂着一丢丢甜美,有种违和的诱惑?”他作势来搂叶珍藏,色眯眯地吞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