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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甄被同事拉来看演唱会,台上的男人跳起舞来x感的不得了,笑起来又像个大男孩,说话有点腆着脸,歌唱得动人。
绕在自己身边的人都跟着大声唱,曾甄好奇的看着,她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大型演唱会。
「好玩不?」同事在她耳边喊着。
「很新鲜!」,那种藏在人群之中,随着人喊叫,有种舒爽感,虽然没人知道自己在鬼叫什麽。
她好像也有点喜欢上那个卖力流汗的男人了,因为心情轻松的关系。
此时此刻,谁管你是谁,怎麽叫怎麽喊都行。
就算曾甄的耳朵被轰炸的可以,就算口袋中的手机震动不停,她拿能来看了一眼,显示王博洋,她不想接。
曾甄卖力的跟着喊,唱着不熟悉的曲调,一脸开心。
同事转头看她尽力叫喊,像是重新认识了她一回。
「你跟着我,我罩你。」
曾甄点头,「那就麻烦你了。」
「像你这种千金小姐,竟也像一般人一样,平常装累了吧?」
曾甄大笑着摇头,「我是怎麽样的?」
「本来以为你是个知书达礼的,气质翩翩的,娇声柔气的人。」
「我并不想当那样的人。」
「所以我说我以为啊。」
「我宁愿当个快乐的人就好。」
「说得好像你很不快乐似。」
她们一边聊天一边盯着傅一唱跳,有一搭没一搭。
傅一喝了一口的矿泉水放在脚边,他靠近舞台边,也看见了她。
他没停下脚步,匆匆看了一眼,不太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