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约定的地点,穆瑾之见穆龙轩已经等在那里,不由收起刚刚因为秦闻风而被影响的复杂心绪,笑着朝穆龙轩驱马走了过去。
穆龙轩扫了眼穆瑾之怀里的小兔子,不由好笑地问:“哪儿来的小东西?”
穆瑾之摸了摸褐珠的毛,不在意地温柔道:“林子里捡的,准备带回宫里。”
眯了眯眼睛,穆龙轩危险地扫了一眼正拼命往穆瑾之衣襟里钻的褐珠,发现褐珠竟吓得瑟瑟发抖起来,不由轻蔑道:“蠢死了。”
低头看了眼无辜的褐珠,穆瑾之笑眯眯地点点头,同意道:“嗯,是很蠢。”
可怜的小兔子像是听懂了两人嘲笑的话,不由郁闷地一头钻进穆瑾之的衣襟里,默默不动了,惹得穆瑾之轻轻笑了起来,再一次觉得这只小兔子非常有灵性。
两人秋猎的比试最终无疾而终,穆瑾之是没了心思,穆龙轩则是万事随穆瑾之的意,穆瑾之不想比便不比了。于是,二人骑着马慢慢在林间漫步,也算舒适惬意。
秋猎过后,穆国很是安宁了一阵,穆龙轩不再那么繁忙,便有了大把的时间陪伴穆瑾之,穆瑾之弹琴,他就在一旁安静地听着,穆瑾之喂兔子,他便不时搔搔小兔子柔软的毛,或是故意将小兔子的食物玉碟拿走,逗弄蠢蠢又怕人的褐珠。
褐珠是只雪兔,虽然穆瑾之刚捡到它的时候,它的毛是褐色的,但随着天气渐渐寒冷起来,到了冬天,它的毛色早已慢慢蜕变为雪一样的纯白,恰似一个漂亮的小雪球,让穆瑾之爱不释手。
天气一冷,穆瑾之又懒得出门了,便整日窝在瑾玉阁看书、听砚临弹琵琶。这日,穆瑾之好似是闻到了腊梅香,不由精神一振,连忙放下手中的书,拉起砚临就往外跑,准备去看冬日里最美的那道风景,而他们身后,褐珠则迈着小短腿,一蹦一蹦,艰难地紧随他们脚步。
一出宫门,穆瑾之不由打了个冷噤,这才发觉,原来外面已经这般寒冷,还好他的贴身宫婢及时跟上来,为他和砚临各自披上了暖和的雪狐裘披风和手套。
来到御花园,穆瑾之果然看到腊梅花儿都开了,越走近,那香味越发浓郁,让人忍不住闭上眼睛轻嗅起来,“凝香透骨,芳华馥郁,这腊梅果然让人沉醉。”
话音落,穆瑾之伸手准备去摘一枝腊梅插到寝宫的花瓶里,就见一只手越过他率先为他折下了一株含苞待放的花枝。
转头便看到穆龙轩带笑的眼,那眼里满满的柔情让穆瑾之不由心里一动,竟有些羞赧,在伸手接过花枝儿后,就忍不住垂下眼睑,微微红了脸。
恰在此时,一阵刺骨寒风吹来,吹散了一切暧昧旖旎,让穆瑾之浑身一抖,却立刻被拥进了一个暖暖的怀抱里。
穆龙轩为穆瑾之戴上狐裘披风后面的帽子,并抬手摸了摸穆瑾之的脸,等他发觉穆瑾之脸上的肌肤冰凉冰凉的,不由微微蹙了蹙眉,语气带上了几分责怪与严肃,“这么冷的天,还跑出来赏梅,下次要赏梅,先让奴才们准备好暖炉和亭子,知道吗?再这样不知轻重,冻着了,朕就禁你足,不让你出门。”
想到砚临还在一旁看着他们腻歪,穆瑾之不由有些羞恼,但他的心却又因为穆龙轩霸道的关心而变得暖暖的,所以他拉了拉帽檐,将头完全埋进穆龙轩怀里,掩耳盗铃般当做别人都看不到他,直到听到穆龙轩对砚临说,“三日后,朕便会正式册封你为朕的义弟,并将你嫁与雷啸,这几日安分点,别给朕招惹麻烦。”
虽然早就有心理准备,临到此时,砚临还是心里一跳,不知该作何反应,只能垂下头,行了一礼,低低应道:“是,草民遵旨。”
“以后要改口了,不得再自称‘草民’,你是朕的义弟,会有正式的侯爷封号,虽比不得亲王高贵,但朕没有兄弟姊妹,你就是穆国独一无二的侯爷,就算朕将你嫁与雷啸,也不管你曾经是谁,从现在开始,你所代表的,便是穆国皇家,懂吗?”穆龙轩不喜欢畏畏缩缩的人,看到砚临一副逆来顺受的楚楚模样,就不由开口教训了几句,毕竟砚临以后也算是皇室的人了,总这么胆小,可怎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