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住在这条花园街的人的家境都是不错的,邻里之间也比较和睦,他们都知道这家的儿子在一年半前去国外旅行时失踪的事情众人都知道,为此体弱多病的简太太刺激之下身体受不住住进了医院,这两年都在医院里治疗,简先生也匆匆忙忙地结束了外地的生意,回来守着病弱的妻子。
所有人都说这家的儿子估计已经死了,虽然上头说是失踪,可是找了这么久还没找到,可能已经遭遇不测,却没想到,人就突然蹦出来了。
“哎哟,是阿陆啊,回来了就好。”邻居们纷纷善意地和他打招呼。
在异界整整过了十八年,其实这里不过才过了十八个月。简陆其实已经不认得当初的邻居了,见妹妹仍没有停下的意思,朝他们颔首致意,揽着依然在哭个不停的妹妹进了家门,将门关上。邻居们虽然觉得他的态度好像比以往冷淡了不少,但都以为是因为刚回来见到家人之故,也没有多想。
简洁却觉得她快要认不出面前的男人了,如果不是熟悉的样貌,她几乎觉得这根本不是她那个温润和雅的兄长,而是披着她大哥皮的陌生人。
可能是因为他们妈妈身体不好的原因,她哥从小就是个懂事体贴的孩子,细心稳重,极会照顾人,俨然就是个标准的新世纪好男人。认识他的人给他的评价都非常高,温润尔雅,风度翩翩,彬彬有礼,对谁都温柔体贴,一位典型的绅士,不知让多少女人倾心爱慕。
可是现在,面前这个男人,熟悉的眉眼,却已不见任何一点温润尔雅,整个人冷冰冰的,就像那山巅之雪一样,一派的高冷犯儿,凝视人的样子,总给人一种在看鱼唇的凡人的错觉,让人很想糊他一脸。
“哥……”简洁又忍不住叫了一声,紧紧地搂着他的胳膊,一双眼睛不错眼地看着他。
简陆迟疑了下,想露出一个笑容,却发现异界十几年的习惯,使他的气质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连笑容也失去了曾经的味道。他摸摸妹妹的脑袋,说道:“小洁,我们去医院看看妈妈。”
简洁一听,马上跳起来,“对的,要去看妈妈,她知道你回来了,一定会非常高兴,身体很快会好的。”说着,红着眼睛进厨房,将保姆阿姨炖好的汤用保温瓶装上。
简陆接过保温瓶,拉着妹妹出门。
经过车库时,简陆想要开车去的,突然记起自己有十几年没开车了,甚至已经有些陌生,为了不造成交通事故,便决定打车去医院。而简洁今年大三,虽然已经拿了车证,但是她开车就像开火箭炮一样,横冲直撞,简直像拿生命在开车,简爸爸不敢让她自己开车,打算等她毕业后,多练练再给她开。
到了市里最好的医院,简洁急不可耐地拖着兄长去住院部,路上遇到很多医生护士,他们都和简洁很熟悉,一边打招呼一边问她身边的人是谁,简洁很高兴地说:“他是我哥,我哥回来啦。”
简母这一年来一直在医院里治疗,很多医生护士都知道简母这病除了天生体弱外,还因为儿子的失踪刺激之下,让她的身体一天一天虚弱下去。如今知道人家失踪的儿子回来了,自然都为他们高兴。
来到病房前,简陆突然有些紧张。
从很小开始,他就知道母亲的身体不好,父亲要忙着生意,时常不在家,每次离开时,都会叮嘱他,让他好好照顾母亲和妹妹,为了照顾家里的两个女人,他一直是细心而稳重的,将她们当成自己的责任,直到长大了,也没能改变这个习惯。
他们都是他的责任。
这是他的心魔,也是他必须回来的原因。
他可以想象,他突然失踪后,对家人的打击,会让柔弱的母亲崩溃,所以他要回来。如果不破除这个心魔,他终身只能止步在圣级,不可能成神。原本他以为,只要在异界寿终正寝然后回到现世就可以了,成不成神并无所谓,他也不想成神,直到海因斯……
闭了闭眼睛,简陆再睁开眼时,已经恢复冷静。
开门的人是简父。
看到记忆里一直精神抖擞的父亲两鬓斑白,英俊的脸庞上是一股掩饰不住的深沉的疲惫之色,眼角的鱼尾纹深刻了许多,简陆心里越发的酸涩。
“阿陆?”简父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的青年,几乎以为自己眼花了。
“爸……”简陆叹息一般地开口,上前给了他一个拥抱,“我回来了。”
简父被比自己还高一些的儿子拥抱住,才有了直实的感觉,手指发颤,试了几次才能抬起手,狠狠地回拥住失而复得的儿子。
他的儿子没有死!
简洁站在一旁红着眼睛,又想哭了。
“爸,我妈呢?”简陆揽着父亲的肩膀,不去看他已经发红的眼睛,给他留些面子。
说到妻子,简父才回过神来,“在里面。”想到儿子回来了,妻子的病也会好转,简父不禁高兴起来,忙拉着他进房。
这是一间高级贵宾房,房里只有一张病床,床上躺着一个瘦骨嶙峋的女人,在一片洁白的色泽中,她的面容苍白得无血色,正在吊点滴的手覆在被子上,细细瘦瘦的,像皮包骨一般。
“妈……”
简陆鼻头酸涩,他悄悄地施了一个探测魔法,发现床上的女人的生命已经临近衰竭,最多只能支撑个半年,便会完全失去生机。
简母模糊地睁开眼睛,发现床前坐了个人,一开始还迷迷糊糊的,直到看清楚了他的面容,颤抖着朝他伸出手。
简陆轻轻地握住她的手,沙哑地开口道:“妈,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