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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穿越之田园贤妻 > 第三十三章 口是心非的男人?

第三十三章 口是心非的男人?

赵霁华把药给刘钰灌下去了之后,自己心里面终于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起码先把他的命给保住了,现在在医馆就不用那么担心了,希望这次能够退热,不再次发热。

赵霁华给刘钰盖好了被子,就出来带着一一找老大夫看脚。因为她受伤也有个一段时间了,不知道这段时间恢复的情况如何。

现在医馆的人不是很多,赵霁华把瑄和抱在怀里,站在一一的旁边,看着老大夫给她把那个布给拆掉。因为现在是夏天,脚踝那里要是一直捂着对皮肤也不好,再加上夏天容易出汗,这块还容易感染。

不过赵霁华很勤快,每天都用清水给她清洗,又用烈酒把这里擦拭一遍,有两个缠在脚踝上的布,换着用的。所以一一的脚恢复的很好,并且皮肤这里并没有恶化的情况。

“小姑娘,你的脚恢复的很快,再过半个月就能够走路了,不过还是要小心,不能够蹦蹦跳跳的,简单的行动是没有关系的。”老大夫收回了手,并且把这个布给拆了,意味着一一的脚踝都不用再缠着了。

一一觉得自己的脚终于被解放了,要知道大夏天的被裹着,虽然只有这一块,但是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就跟大热天的盖着棉被一样。现在这一块布给拆了,脚踝这里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感觉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

“谢谢大夫。”一一觉得这位老爷爷很慈祥,看着他感觉没有什么病是治不好的。

“大夫,麻烦您给我大哥看一下,最近我们家在盖房子,大哥瘦的厉害,这个会不会对身体有影响啊?我想要抓一点滋补的药材,回去给他炖着,这样可以吗?”一一看着后面有病人要过来了,自己就赶紧说了一下,不然又要重新排队了。

“来,小伙子过来。”老大夫示意赵霁华过来。

一一挪动了一下,就把这边的位置让出来,赵霁华伸出手让他诊脉。不过他对自己的身体很有信心,现在只是为了让一一安心。

老大夫把完脉之后,觉得赵霁华的身体挺好的,没有必要再补身体了。不然现在是大热天的,本来人就肝火旺盛,再加上男孩子,补过头了反而不好,所以就现在这个样子挺好。

一一放心了,他身体没事儿就好了。本来很多人就容易苦夏,一到了夏天就会瘦,等到秋天之后就慢慢好了。

赵霁华谢过了老大夫之后,就带着一一和瑄和出去了。现在时辰还早,要是吃晚饭的话,为时过早。

“一一,要不我们去王牙子那里看一下吧。看看他那里有没有合适的田地,我们现在在这里也是浪费时间。刚才我问了忍冬,后院的屋子不够用,晚上的话我们去住客栈。不过还是先在医馆里面守着,他要是没事儿的话,我们就去休息。晚上给忍冬一些银子,让他帮忙在医馆照看着。”赵霁华说了自己的安排。

“好,没有问题的。”一一坐在牛车里面,满口答应了。现在赵霁华把家里面的事情处理的很好,自己什么都不用操心。他的成长很快,真的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他自己也做到了自己的承诺。

赵霁华驾着牛车,因为左边胳膊的伤口也没有再次裂开,所以他感觉自己的伤口愈合的能力还是挺强的。不过赶车这件事情,他已经是轻车熟路了,右手就能够很好地控制着车速,再加上买的这一头牛性格温顺,所以一路过来,还是很顺利的。

到了王牙子这里,还没有进去,就听到了里面的说话声音,赵霁华知道,他现在有些忙碌。

“一一,他这里还有人,我们就回去吧,免得打扰了人家。等过段时间了再来,现在还在盖房子,还不要着急着这件事。”赵霁华不想去打扰人家,毕竟上赶着不是买卖。

“好,都听你的。不过这次总是来了,我们去布庄看看吧。家里面的布不多了,我再扯点布回去给你们做衣裳。”一一觉得总是来一趟了,后面就忙碌起来了,家里的布快要用完了,不然后面自己就没有事情可做了。

最关键的是,等后面搬家的时候,那天家里面最好都是穿着新衣裳,这样看起来就舒服。仙子时间还早,她可以给三个人都做一身比较符合这个时代的衣裳,虽然麻烦一点,但是想到到时候穿,就觉得什么都是值得的。

“好,现在就去布庄。”赵霁华掉头,驾着牛车就往前走了。

刚才来的时候,可能是因为天气很热,街上都没有什么人,但是现在已经有不少了,做买卖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一把帘子扒开一点,看着热闹的街市。古色古香的路上,卖的东西都带着古韵。

她发现,路上的小摊贩增多了,卖的种类比较多的就是女孩子的头花发呆首饰之类的,当然这些都是很简单的,价格也很便宜的。

到了布庄,因为上次就在这家店里面买的东西,可以说是很划算的,所以这次再来了。店里面还有几位客人,掌柜的看着三个人进来,眼睛都是一亮,别看这人家穿的以上不怎么样,但是人家买的东西还真的不少。

上一次他还记着呢!也不是说掌柜的记性有多好,实在是这一家人的印象让人不得不深刻起来。三个孩子,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还有一个抱在怀里的小娃子。

“来,今天准备买点什么呢?哎呦,这个腿是怎么了?”掌柜的自己迎上来了,看着一一拄拐,心里面有点儿疑惑,上次来的时候,还是好好的。

“掌柜的,我们来看看布匹。这个脚啊,不小心摔跤了,就给摔坏了。”一一现在的脚上没有缠着布了,她不让赵霁华抱着自己,这样有些小尴尬,并且店子里面还有人。下了牛车之后,她就把拐杖给拄上了,走起路来虽然有些别扭,但是总要比一直被人抱在怀里面要强得多了。

掌柜的知道上次她买的是什么类型的布匹,直接把人给带过来,让她看看。

“这个是最近来的新货,上面还有花纹,摸着和你上次买的布匹是一样的感觉,但是要好看很多。”掌柜的就在旁边介绍着。

“谢谢掌柜的,我们自己看着就好了,您去忙着。”一一有点儿受宠若惊,咋这个掌柜的这么热情呢?其实她买东西,还是喜欢自己看着逛着买,而不是一直听着别人在耳朵边叨叨。

“好嘞,姑娘要是看到合适的了,就直接拿,一会儿算账的时候,我给姑娘优惠些。”掌柜的压低了声音,小声地给一一说着。

“好的啊,谢谢掌柜的。”一一就知道,要是在一家店铺里面,是老主顾的话,人家多多少少会照顾一些的。

这个店铺是布庄,还有一些针头线脑,但是都是一些最普通的。要是绣花的话,就像是给大妞画的那个图样,在这里根本就配不齐全绣线。一一还准备买一点的,最后想想还是算了,到时候让大妞自己来挑选。

绣一件东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自己要先在布匹上,把那个图样给描下来,当然是越详细越好,这才是第一步;接着要配线,在开始绣之前,就要把各种线的颜色给配好。这才是很麻烦的事情,因为颜色很多,涉及到边边角角。

再加上这段时间,赵婶子一直要帮忙做饭,大妞也要帮着照顾瑄和,还有做中午饭的,所以绣件就先暂停了。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是说想弄就能够弄出来的。这里绣花不像是古代的十字绣那样,人家已经把绣线都给配好了,直接拿起来就绣。

这次她还给赵婶子还有大妞一人扯了一点布,这段时间真的麻烦人家了。家里面有点儿什么事情,都叫人家帮忙,人家是随叫随到。人与人交往,就是心换心,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

在这里买好了东西,时间也不早了,赵霁华就带着两个人去吃饭。他以前在镇子上念书,对这里还是很了解,找到了一家看着很幽静但是生意还不错的饭馆,在这里解决了晚饭。

“大哥,最近镇子上怎么这么热闹?”一一很是不解,主要是她来了古代,没有手机,她根本就不知道日历,不知道日子。今天是七月初四,还有三天就是乞巧节了。

“还有三天就是七夕节了,这几天小商小贩们都出来卖点姑娘家喜欢的东西,赚点儿小钱。”说到这里,赵霁华猛然间发现,一一好像什么头饰都没有。不管是绢花还是珠花什么的,都没有看她买过。

自家两个男孩子,根本就没有这些东西,再加上他从来也没有注意过这些。刚才他顺着看了一眼街上,卖着珠花的人还不少,村子里面的姑娘家境不错的也会在头上戴这些,就算家里条件差一点儿的,也会在头上戴个花儿之类的。

他发现一一好像从来都没有用过这些东西,她的头发刚来到这个家的时候,很枯燥,就跟茅草一样,并且很少,没有几根。这一段时间,感觉头发似乎长多了点儿。一一每次不喜欢扎头发,总是把头发披在后面。

不过她的头发不是很长,再加上特别的顺畅,看着很舒服。赵霁华觉得,一一什么东西都不戴着,就已经很漂亮。要是戴了那些东西,反而减少了她身上的纯粹了。

不过这是一一来这个家的第一个七夕节,她的腿脚不方便,再加上现在正在忙着盖房子,那天晚上根本就不能够来镇子上看七夕花灯。赵霁华心里面有了盘算,要给一一送个小礼物,弥补不能够来这里的遗憾。

“七夕节啊?”一一很是惊讶,她还以为这里没有七夕节这一个说法呢。没想到牛郎织女已经影响范围这么广阔了。

“对,镇子上每年都会举办活动,要是天气合适的话,晚上还会有灯火,很是热闹。等明年了,我带着你和瑄和来看,今年看不成了。”赵霁华长这么大,只有去年没有来镇子上看过。

以前每年的七夕节,爹一般都会赶回来的,然后一家三口来镇子上看灯,买东西;要是爹没有回来,娘也会带着自己来看灯。虽然年年都看,但是年年都有新的花样,所以他从来都不觉得厌烦。

“好啊,明年我们一定要来看,今年我们先住进大房子,明年就来看灯火。”一一也很期待,在现代,根本就没有看过什么灯火。除了放烟花,但是她觉得没意思。

吃了饭之后,又给刘钰带了几个大包子,赵霁华先去客栈,订好了房间,就去医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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