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煜斯冷冰冰地站在一旁,狠厉的眼眸尽是想杀了她的仇恨烈火,他勾唇残酷地说:“看在你救了冰冰的份上,我不会让你死得很痛苦。”
“靠,我们这是第一次见面吧,我是杀你全家了吗?干嘛非得要我死?”夏侯欢儿扫堂腿,扫在男人的腿上,结果他没倒下,她的腿却痛得差点断了,额头上冒出冷汗,要命,居然是机械人,她迅速跳开,伸手去拔枪,手还没摸到枪柄,一整椅子迅速袭、来,那闪电般的速度,夹带着强劲狠狠地砸在她的身上。
“啊……痛……”连人带椅狠狠地摔在地上,男子手臂上安装的枪口已经抵在了她的额头上。
悲催了。
宁死不屈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但是识时务是她的行动准则。
强忍着身上传来的各种剧痛,她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呲牙咧嘴,说:“不打了,你们爱咋咋滴。”
枪口都已经抵在她的头上,她还有其他选择?
洛煜斯冷笑。
他们的打斗声已经惊动了丧尸营的守卫,门外涌来了大批的丧尸兵团。
救兵终于来了,夏侯欢儿感动得几乎要感谢天感谢地了,但是当她看见为首的人居然是野蔷薇时,心顿时沉落到了谷底,天要亡她啊,带头的居然是野蔷薇,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结果可想而知。
野蔷薇手里握着冲锋枪,指着他们,脸色冷艳:“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夜闯丧尸营,活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