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芙似乎知道她的想法,唇边泛起一抹苦涩的冷笑:“两年前,我被同类出卖给半兽,当了两年的奴隶,过得水深火热,我试过无数次自杀,只想在痛苦的日子里解脱出来,可惜没一次能成功,是邢爷救我出生天,以后,他就是我的主人,我的天,哪怕他让我上刀山下火海,我也绝对不会皱一下眉头。”
好强烈的崇拜个人主义,夏侯欢儿微扯了扯嘴角,有些同情她的过去,“对不起,勾起你不愉快的记忆。”
乐芙摇头,脸上有着释然的笑容:“没关系,小姐,喝粥吧,邢爷说你是人类,我想你应该喜欢新鲜的食物。”
夏侯欢儿坐在餐椅上,捧着那一碗冒着米香味儿的粥,感动得手都有点发抖了。
双眸闪亮,夸张地说:“喜欢两个字已经不能表达我此刻激动的心情。”
说完,拿起小汤勺小心翼翼地盛起粥,看见里面有肉丝,她顿住了动作,谨慎地问:“这是什么肉?”
“这是野鸡肉,怎么了?”乐芙疑惑地反问。
夏侯欢儿干笑,做出垂涎的夸张神情说:“没什么,野鸡啊,太棒了,我爱死它了。”
他|妈的,在这地方看多了茹毛饮血的事情,她心里都有阴影儿了,老怕不小心吃到人肉。
“小姐喜欢就多吃点。”乐芙见她喜欢,脸上露出了高兴的笑容。
夏侯欢儿一边吃,一边点头猛称赞她的手艺好,食材新鲜,火候够,入口鲜甜可口。
吃人嘴短,她是不会吝啬赞美滴。
利索地干掉三碗,她才意犹未尽地擦着嘴角。
望着收拾东西的乐芙,她伸手托着下巴问:“乐芙,你知不知道邢爷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