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者,才会珍惜一切展示自己的机会
2008年,奥巴马竞选美国总统时,美国人都觉得很不可思议。他既无家庭背景,也无政绩可言,他的知名度又比希拉里低得多。更何况,在一个受种族歧视的国家,黑人又怎能比得过白人?然而,令人大跌眼界的是:这个黑人小伙子真的当上了总统!
有什么魔力,能让如此多的选民将宝贵的一票投给他呢?
那还得从他的畅销书说起。1995年,奥巴马的第一本书《我父亲的梦》出版了。出版社约他写这本书的初衷,是他在1989年当选为《哈佛法律评论》的主席,成为该刊历史上第一任黑人主席,但他的书在当时卖得并不理想。然而2004年,当奥巴马站在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讲台上时,他那慷慨激昂的演讲和他的谈吐以及他的睿智,一下子让他成为政治明星。他的演讲既鼓舞人心又极具雄辩力,既表达了他鲜明的观点,又展示了他驾驭语言的能力。人们吃惊地发现,原来语言内容和形式的巧妙结合,竟然可以达到如此的沟通效果,可以如此激动人心!因此,那本卖不动的书立刻上呈现出“洛阳纸贵”的局面。
这次民主党代表大会后,“奥巴马”成为人们口中提到的频率最高的名字。在人们潮水般的喝彩声中,这位不凡的写手也没闲着,他再接再厉,2006年又写出了一部自传《无畏的希望》,使他在2007年的版税收入增加到了410万美元,而此时也是他宣布竞选总统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