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俊逸的面容淡淡的没表情,专注在开车上。
她应了声,拉开纸袋一看,里头是只很精美的木盒子,打开盒盖,蓝色绒布上躺着一支她最喜欢的品牌钢笔,她惊讶极了。
”你怎么会知道?”她正打算买一枝钢笔犒赏自己呢!
范姜逸嘴角微翘,黝黑的眸子喩着她没察觉的温柔。”很难猜吗?听说你稿子过了,亏你忙得要死还有时间写稿,真是服了你。”
毛知佳直睇着他的侧脸,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从二哥那里知道她写稿过稿,就能知道她想要什么东西?她连二哥都没说呢。姑且不论他怎会知道,但他到柜上帮她挑,这点倒是教她很感动。
因为他比她还忙,可他竟然还亲自帮她挑礼物……
曾经,她是钦慕他的,毕竟他这个人不管做什么都行,既是个学霸又是个跆拳道国手,好像没什么事能难倒他,而且科班出身的他当了警察后,就连晋升的速度都比二哥快,最可怕的是,他长得好看,阳光男的外表和无敌的亲和力几乎横扫每个年龄层的女人,这样几乎零缺点的男人,谁不青睐?
可是,坏就坏在他嘴长坏了,坏到她什么粉红泡泡都消失不见,只想退避三舍。
”……我都是用笔电写稿的。”好半天她才移开目光,要自己别痴心妄想。
”是,但是你了得,你是用钢笔打草稿的。”
他又知道了?又是二哥那个叛徒跟他说的?”我只是喜欢钢笔而已。”不要说得好像她多挥霍。
”我知道。”
又知道了?她到底有什么事是他不知道的?觉得不能再对话下去,她干脆从包包里拿出笔记本,拿起钢笔试写了几个字,觉得如自己猜想般的好用,便自顾自地写起她刚拟定的大纲。
她喜欢罗曼史,喜欢编写一个个属于自己的故事,哪怕每天睡觉的时间都不够,只要能够进行她喜欢的工作,累也开心。
前两天她刚开的稿子才设定好几个角色,大纲也只有开头跟结尾,她得赶紧把一些桥段摆进去才成。
”毛毛、毛毛。”
”不要再叫了,都被你叫毛了。”她没好气地道。
范姜逸笑得愉悦,迳自道:”毛毛,还记不记得你五岁时跟我做了个约定?”
她正书写的字体狠狠往旁边撇去,垂着脸压根不想回答他的问题。
听,有谁会跟个五岁小女孩做约定的?怪人,他就是个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