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稿子的工作量不一定为准,因为还须质检。
质检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合格扣一半的工作量,严重不合格的话,全扣。同时,质检结果会影响每月的绩效考核评分。
新的一年,公司称为质量年,更注重质量。
自然,要严抓质检。
质检这块严格了,但工作量系数保持不变,这无疑是间接性地降低工作量。
为什么这么说?
举个例子,原来是质检抽检,就是说你做的稿子不一定被检到,但2020年则是每份稿子都要检,这样不合格的概率就大了。如果不想在及格等级以下,做稿子明显要比以前小心慎重,有时会翻来覆去地查看,生怕不及格。这样工作量相对原先必然大打折扣。
按理说,质检标准提高,计件系数也要随之提高。这就跟权利和义务一样,不能一味地增加义务,而不顾权利。
后来,公司又改了新规定,不合格的稿子需要重校,重校后再一次质检,如果质检合格,工作量就不扣了,否则工作量照扣不误。
经过一个多月的实施,领导质检结果两极分化,就是说优秀和不合格占比较多。于是乎,领导又打算将优秀标准提高。对此,我们就有意见,相应地也应降低不合格的标准。
后来我提离职后,人事经理找我谈话。我要求涨基本工资(因为我是中途从其他公司跳槽来的,工作经验折半定的基本工资),人事经理就说你要体现出你的价值,比如工作量、工作质量都很突出,这样才有理由给你涨。
一边强调工作量和工作质量,一边限制工作量和质量,矛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