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向往过大城市的生活,更不会羡慕生活在其中的人儿。
大城市的确繁华,但繁华是用心感受的。血管堵塞,心脏就会出问题,人活得就很吃力,哪还有心思欣赏繁华。
晚饭我是在路边饭馆吃的,之后还是在街上走,我发现j市的夜景挺美的,只是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有机会感觉到。
我很早就回了宾馆,因为明天还要早早地去参加老于的婚礼。
躺在床上,我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索性打开电视。
盯着电视画面,思绪却飞到了过去。那些年,那些事,那些人……
记得当年毕业后的日子,我感到很空虚,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回忆大学生活,每每想起都会感到阵阵酸楚。有时我会听着伤感的离别歌曲独自在屋里来回徘徊……这样依靠片片回忆活下去的日子持续了好久。
毕业后的几年过去了,我还是会经常做同一个梦,梦同一帮人。
我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梦乡。梦里,还是那些人,还是那个地方,但不再是原来的模样……
第二天,我醒得特早。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便起床,简单凑合一下早饭,然后坐出租,按照老于给的地址赶往婚礼现场。
原来是露天婚礼,我远远地就看到了洋溢着热闹气氛的喜庆场面。
下了车,欢声笑语充满整个世界。
送上写有“新婚快乐”的红包,步入婚礼现场。
四下望去,红色的地毯,青青的绿草地上装饰着各式各样的花篮花束和五颜六色的气球。婚庆公司的工作人员还在不停地忙碌着,前来参加婚礼的人儿穿着光鲜讲究,个个红光满面,几个几个的凑在一块说笑着,几个打扮精致的可爱孩童尽情地追逐嬉闹。
即将五月的天气不冷不热,和煦的阳光洒在世界的每个角落,柔和的清风拂面而过,让人忍不住闭上双眼深呼吸。
看到这般气派的现场,我笑了,真没想到老于会将婚礼举办得这么隆重。
此情此景,我环顾四周,寻找老于的身影。
“嗨!”有人在身后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我忙转身过来,只见有点儿黑的老高正笑逐颜开地望着我。我亦十分激动,感到格外亲切,伸出双臂拥抱了一下:“老高!”
老高在我后背拍了两下,拍的我忍不住咳嗽起来:“靠,轻点拍。”
老高是我的大学舍友,长着一张耐看的脸,很健谈。李小龙是他的偶像,所以大学期间他常常锻炼,练就了几乎可以与李小龙相媲美的肌肉男。大四那年他参加了考研,最后调剂到了西部的一所大学。毕业后,我与他大多只是通过网络联系往来,只有在无定期的同学聚会时见个面。老高的家庭背景好,哥哥开着个不算小的公司。研究生毕业后,他就在他哥公司里做事,走马上任就是领导,近水楼台先得月嘛。自然不用说,老高不但不是光棍,还结婚有了孩子。
“好久不见啦!”老高笑道,“想死你啦都快。”
那一天,我们相遇,相识,说一句“认识你真高兴”;分别后,某一天,我们相遇,相认,然后大喊一声“想死你啦”。这样的场面总是让人感动。
“是呀,打上次同学聚会有一年多了。”我说,“现在混得怎么样?”
“还行,你呢?”
“我可比不上你,我勉强能够温饱。”我没像老高谦虚,而是实话实说。
老高笑道:“大作家怎么会这么惨?”
“告诉你多少次了,我只是个网络作者,不是作家。”我纠正道,实不敢享此荣号。
“一样,都一样。”
这时,只听不远处有人喊:“马作家,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