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伯笑得眼眯成一条缝,比划着与他闲聊,“延庆坊的百宝阁会做一种一拉线就跑的兔子,极好玩,但一摔就坏。娘子嫌费钱,你却喜欢得不得了,我抱你偷偷来买过好几个呢。可惜如今是不做了。”
苏遥其实并未继承原主的多少记忆,这样久远的琐事,倒难为齐伯还记得如此清楚。
苏遥深知齐伯待原主甚好,感触之余又不由保证:“齐伯放心,等我赚了大钱,什么样的新奇玩意咱们都买来。”
“一样买三个,一个拿着玩,一个放着看,一个专门用来摔。”
齐伯让他这话逗乐了。
苏遥瞧着怀里的红梅,又笑叹:“可惜如今是不做了,不然送去给傅先生,恐怕比这花好些。”
齐伯道:“这傅先生是读书人,整日吟风弄月的,小孩子家的玩意儿,怎能入得了他的眼?”
苏遥笑笑:“倒也未必。我先前读他的文章,看到这傅先生颇擅木工,对这样精巧的东西,他一定感兴趣。”
又有些遗憾:“他名声在外,品味又挑剔得很,我不能投其所好,就只能附庸风雅,送两支花了。”
齐伯瞧着苏遥,只不置可否地笑笑。
天色迷蒙,却并不如何阴沉。
苏遥穿着天青色外衫,他身形本就有几分单薄,长袍广袖的装束,倒显出几分清逸。
年节方过,养得他气色也好上许多,一头乌发半束半披,更衬出肤色白皙,面容秀致,一双清朗眉目更时时含笑,温如甘泉。
这副品貌捧着灼灼红梅,人花相映,别说旧京城了,便算上如今的帝京,也再寻不出这样风姿的美人画。
这红梅搁齐伯手里,兴许还遭人嫌弃;苏遥捧着去送,只要对方长眼了,那必定收不到一个“不”字。
齐伯面对看着长大的小公子,特别骄傲。
他一路放心地走到傅宅,轻轻扣门,却是许久才有人迷迷瞪瞪地探出头,还揉着眼:“谁啊?”
“老吴,我,齐平。”齐伯笑呵呵的。
“嗐,原是老齐。你怎么有功夫来我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