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有人在我背后怪叫了一声,“那谁,你坐了班长的位子。”
我立马站起身跑回第一排。
哎,瞧我这三十岁人的记性。终于想起,从小到大我一直稳坐在第一排这块风水宝地上,从未被超越。
同桌的脸也在此刻变得清晰,初中时我叫他小猪,高中时我叫他大猪,后来工作了我便叫他老猪。
小猪看到我,呵呵笑了两声,递给我一块猪蹄,“我妈过年时候卤的,尝尝。”
我推开他油腻腻的手,几乎已经看到他十几年后的样子,劝道,“少吃点你的同类吧。”
班主任第一天就不见踪影,说是送班长参加奥数比赛去了。
初中,我可能对任何人任何事都鲜有印象,但是,这位班长,我倒是能说上个一二三四五句。
一,s市出了名的神童,当年还被央视记者采访过。
二,如果我记得没错,他就是在这一届获得的奥数金牌。
三,高中没毕业就被保送北大,之后又留学哈佛。
四,14年回国,娶了我市市长的千金。
五,16年创办了自己的跨国科技公司。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个能写进s市历史的传奇人物。
若问我为什么对他如此了解,因为我就住他家隔壁。老爹去世前天天念叨着跟说自己儿子似的,老爹去世后老妈天天念叨着跟说自己女婿似的,不记得也难。
还好昨晚上想起了高考的作文题目,看来我离清华北大又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