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醉酒的顾念告诉了孟初旭许多她和顾远的故事,他突然对这个男生很好奇,究竟是谁会让她念念不忘这么多年。他替顾念觉得惋惜,明明做了那么多事情顾远却不知道,但又很羡慕顾远,明明什么都不知道顾念却还是选择对他如此偏爱。他觉得如此坚定的喜欢一个人的她很酷。
“顾念,你知道记忆是可以覆盖的么。你每天告诉我一件关于他的事情好不好。”他想让她快乐起来。
于是,那只兔子开始在7.15出门然后和顾念并肩行走,虽然不是653步。
他会在周日陪她去游泳馆,游泳30min;他注意到她喜欢喝的矿泉水的牌子是百岁山;喜欢的作家是张爱玲,她喜欢张爱玲笔下每一个别扭矫情的女子,她也会偷偷看郭敬明的小说,流泪,然后不好意思表达对小四的喜爱;她喜欢喝ad钙奶,吃虾时习惯把虾全都剥好然后一起吃……
她说“有一次年级举行图书推介会,由于时间问题轮到他时只够草草放个ppt了,但是我看他已经准备很久了,他在班里试讲时眼睛里流露出的是对那本书真正的欣赏,我怕他因为没机会讲而失落,所以在世界图书日那天申请了组织升旗,让他顺理成章的在国旗下讲话时把他喜欢的书讲给全校听。那时候的我觉得他在发光。”
孟初旭觉得小心翼翼帮男孩实现愿望的她也会发光。
“他那时候就很喜欢写东西,所以他后来去了中文系,我觉得可以坚持自己喜欢的事情很酷。”
他说“你也很酷,可以为了喜欢的东西放下一切已经拥有的重头再来。”
“你志愿填的哪里?”。“s大医学院,临床7年,分数估计差不多,想去南方的城市看看,看看那里是不是真的那么温暖,你呢?”
“那我也要去s大,我想离你近一点。”
“胡闹,关于自己的未来怎么可以这么草率,你没有什么喜欢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