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是憧憬着爱情的美好,却常常忘记随之而来的责任和代价。
相比初中三年,学校宿舍的环境可谓无可挑剔,可恼的是我竟然渐渐不能融入其中,我总是觉得宿舍纷繁杂乱。打牌下棋、聊天闲逛,每一天都会在宿舍中生,周而复始。在新鲜感过去后,我渐渐开始讨厌了这样的生活,每天三点一线总是让我无法喘息,坐在寝室的床上应付着每一句话,总比干农活要累很多。由此我产生了逃离的想法,我并不讨厌宿舍的同学,但是我莫名其妙地讨厌这种束缚人的生活方式。好在学校规定,在年级两千五百多人中,前五十名可以自由选择是否住校。
但是对于勉强入校的我,想要在考试中击败两千多名对手,这可不是一个随便就可以达成的目标,最让我感到困难的,是那门我什么都听不懂的英语课程。我可以用一个小时来背诵一篇几百字的古文,但是我却无法利用这一个小时来熟记几十个英语单词,我每天为此深深苦恼,为此甚至曾经失去过信心。
但是我誓,就算英语不考,我也要让自己有选择住在校外的权利。我给自己定了计划,每天晚上到体育场跑十圈以上,然后在草地上看书直到宿舍熄灯。这样不仅省了饭钱,还能逃离宿舍。
我因此也爱上了孤独,每天享受着孤独带来的无穷乐趣。在秋雨中狂奔,任凭积水打湿了裤腿;站在校园高处,直面寒风凌冽;流连于暗黄色的灯光下,寻找着每一片落叶的神奇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