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棵樱花弥漫的阳光小镇中,一束阳光下。
她,顾初,一头棕黑色的波浪卷披在1米68的小小身体上,精致的脸蛋上,两颗黑珍珠般动人的大眼睛上有着微微卷起的长长睫毛,显得格外动人。粉色的针织拼色连衣裙点缀着顾初白嫩的肌肤,一双白色运动鞋使顾初看起来像十八岁的大学生,青春洋溢,热情似火。可惜这样优越的外貌却无法附身在豪门世家的基础上。
顾初生了这样美丽的容颜,性格却与容貌相违和,顾初为人果敢正直,敢爱敢恨,大胆活泼,开朗可爱。更是当之无愧的清纯小白。
她在一家极为普通的日报社工作,负责采访报道当红明星及一些千金小姐的新闻。
顾初家住莹苑,是一个中低档小区,房价偏低,深受大多数普通人喜爱。这里依山傍水,空气清新。邻里之间十分有爱,相处和谐,顾初更是邻里乡亲的开心果。
清晨,顾初骑着浅粉色的自行车去了日报社,一般她都是负责编辑或表新闻,可是因为顾初的同组组长有事外出,只好由顾初这个副组长进行采访。
本次采访的是江城富宋鑫的女儿宋轻歌,因为宋鑫年事已高,身体不是很好,而宋轻歌作为宋家众小辈中唯一年龄合适的继承人,所以必须接替宋氏集团,这一次宋鑫的举动轰动了整个江城。
顾初很快就坐大巴车来到了江城,虽然这里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交通快捷,却总是感觉少了些生活的独特气息。
宋氏集团外聚集了各大媒体和记者,顾初走近,果然听到的清一色都是质疑宋鑫的决定,怎么会将如此浩大的集团交由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千金小姐,记者们越说越过分,甚至于怒骂宋轻歌。
顾初却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宋轻歌的模样,看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可以让自己的父亲相信她可以独自承担整个宋家。
她微微离远了些,看到了人群中围着的最显眼的女孩,不过二十四五岁。
但却美得不可方物,竟让顾初看呆了。一头乌黑色的长高高扎起,漏背长裙彰显出她曼妙的身姿,一种高贵的气质由内到外散出来。她只字未提,却美得夺人眼球。
记者们见宋氏集团迟迟不回应,变本加厉,顾初实在看不下去了,冲入人群,站在了宋轻歌前面,一只手微微护着宋轻歌道:“你们不知道随便质疑别人是违法的吗?我会告你们故意诽谤。”
记者们听了纷纷猜疑顾初的身份,顾初却毫不在意,说道:“怎么,想要质疑我的身份吗?还是合算怎么在我身上大做文章?给你们十分钟,赶紧给我走,如果不愿意走的,可以,警察局见。”
记者听闻了这番话,纷纷成三搭五的离开了。
“你好,小姐,非常谢谢你刚刚替我说话,不过,我们似乎不认识吧?”
顾初听闻,缓缓转过身来,微微一笑道:“宋小姐,我们的确不认识,但是我从小经常被人欺负,我看不惯别人对无辜的人指指点点,所以性格比较直来直去,再说了,帮助别人是一种美德哦。”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谢你呢,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像你这么正直的人,可以无条件的信任我。那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很高兴认识你,我是宋轻歌”
“我也是,我叫顾初。”
“小初,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当然可以啦!”顾初开心地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