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人在这陌生地方多无聊,你多陪我几天不是更好?不然你偷偷放跑了我,你主子知道可要不开心了。”
两人此时身处京城脚下的颖州,市集之上熙熙攘攘,看见一身黑衣装扮古怪的刘云徵都要多瞟两眼。
刘云徵扫了阮清歌身上的蓝色布衣一遍,怪声道:“能在嫁衣里头穿男装,你早就想逃跑了,又怎么会嫌无聊?还有,你在花轿上为什么把脸涂成那样,我还真以为你是个丑八怪,原来长得也不丑啊。”
“我当然要做好万全的准备,要是不逃跑,就是现在不被劫出来,进了王府日子也难熬。要是被梁王看见我这天香国色,忽然喜欢上我了,我岂不是逃都逃不了了?好在萧容隽还算聪明,派了你们来,他想必也不想结这门亲事,我又何必跟他做一对怨偶。”
“哼,你的确是不能嫁给梁王,不过我可不是他派来的。”刘云徵本对阮清歌的自信颇为鄙夷,听到后头,扬起下巴,脸上竟现出些得意之色。
说话间,原本喧乱的大街上忽然想起一片马蹄声,随即是一声快即的勒马声,骏马嘶鸣,透过人群传过来,混乱不堪。
阮清歌没听清他这一句,倒是看见前面忽然围上去不少人,发出阵阵惊呼。
“哎哟,这该不会是撞死人了?”围观的百姓惊叫一声。
职业习惯让阮清歌一下子集中精神,挤开人群过去,只见一个妇人倒在地上,身下已然是一片血泊。
和现代车祸现场一片惨烈。
“你干嘛去?”
见阮清歌立刻冲上前去,刘云徵一惊,只得跟了上去。
阮清歌探了妇人的鼻息,气息微弱但残气尚存,心里先松了口气。她又掐了脉搏,忙从衣服上扯下一块布条,将妇人头上的伤口缠紧,又从怀里掏出药瓶,喂了她一粒丸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