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眼下秋种,家里的老人也脱不开身,我年轻留下照顾地,就让我婆婆去吧。”春桃低头看着自己的黑布鞋尖,努力的降低存在感。
这样的觉悟,虽然不喜欢地里的活,但是比起照顾一个从未谋面的男人来说,她宁愿干点活。
赖杏花都高兴哭了,儿子没死。
“春桃,你去吧,你们小两口自从结婚都没见着面儿,多有点时间相处也好,我就说老天心疼好人,咱们娘俩命好,大海还活着,活着...呜呜呜...”
春桃以为赖杏花会抢着去,这老太太平时表现的有点懒惰,逮着机会就要奴役春桃,虽然总是失败...
没想到在这样的时刻,老太太突然变明智了?
春桃想的太简单了,赖杏花是喜欢找她事儿,但对于儿子人家可是毫不保留的喜爱,这老太太打心眼里还是希望她和于海能好好过的,想趁机撮合他们。
“连长也是这意思,让我把嫂子接过去,嫂子,您收拾下东西,咱去市里的码头坐下午的船,明天早晨就能到。”
“是是是,要好好的收拾一下,大海喜欢吃淡菜,给他带点,哎呀,我赶紧杀只鸡,你一起带着,还有啊...”赖杏花瞬间忘了刚刚跟春桃的争执,喜滋滋的着手准备。
于家一扫往日的阴霾,躺在炕上的奶奶病瞬间就好了一大半,小淼撒着欢跟着喜上眉梢哭哭笑笑的赖杏花忙前忙后,春桃看人家这一家子这样,脑袋都是呈现空白状态的。
“春桃,别光顾着高兴,快点收拾东西啊,挑几件好看的衣服!”
谁想去照顾一个陌生人!在一团喜气当中,神马奇怪的怨气悄悄的混进来...
准备个...毛线啊!!!
春桃被赖杏花撵到她和于海的房间,春桃把衣柜里的衣服都倒腾出来,衣服不多,有几件是结婚时候买的新衣服,还有件花色的裙子。
她把裙子放在身上比了比,花色有点土比不上城里的衣服洋气,却是比身上这身干活时候穿的黑裤子短袖衫要好看。
不是特别在乎穿着打扮,狗血文作者每天面对电脑8个小时以上,在家工作好处就是省衣服,2件睡衣过四季,回来后对这个年代的衣服的款式也无力吐槽,基本上哪件穿起来干活舒服就捡哪件。
才不要为了讨好陌生男人穿的花枝招展呢,春桃坏坏的挑了两件最土的衣服塞在包袱里,自己也给身上的衣服来个混搭风。
军绿色的大肥裤子,配上个花色的确良,从视觉上折磨不死你丫的,最好那货还是个处.女座,直接逼疯!
“你咋不换身裙子!”赖杏花风风火火的过来,看着儿媳妇身上的衣服,不解的问。
“出门在路上不方便穿裙子。”
“也是——对了,你结婚的时候不是买了条脚蹬裤吗?换那个也行啊。”出门么,就要体现家里的经济实力。
就算是农村老太太,也觉得春桃这个混搭太...那啥了,前几年流行部队的军绿色大肥裤子,村里人都很少穿。
脚蹬裤...还是算了吧,就算想扮丑自己也是有底线的,那玩意,真不愿意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