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那年,我几乎每天过得很痛苦。除了在学校遭到同学们的冷言冷语,回到家也得忍受爸妈的争吵。那时我什麽都不懂,只知道妈妈情绪激动得砸着碗盘,爸爸吼得好大声,而我却只能在一旁看着他们,无力劝阻。我唯一知道的是,我的家境并不富裕。我身上只能穿着别人丢在旧衣回收箱的衣物,头发过长也不能剪,吃的每顿饭都是隔壁卖面阿姨卖剩的小菜和冷掉的乾面。同学们总是笑我有脏又邋遢…我接受,在走回家的路上偷哭。隔壁巷的年轻阿姨总是替我擦眼泪,告诉我随时可以来找她,还有大我一个月的小苇姐姐。但小苇姐姐不喜欢我,她总闲我烦。但只要我不小心闯祸,姐姐都会过来替我收拾後果。她总会皱着眉头说:“你可不可以机灵点?我不会24小时在你身边。”虽然是在骂我,我却觉得心里暖暖的。
一年後,我的爸妈离婚了,他们谁也不愿意带我走。当我听见他们为了我吵得很凶,我很怕。怕我无处容身、怕没人ai我。年轻阿姨不知道透过什麽方式收养我,她温柔地对我说:“从今以後,你把阿姨、叔叔、还有小苇姐姐当家人好吗?你现在不是林彦榆了,你叫任闵。”小苇姐姐从我住进这个家後,变得讨厌我了。可是,以前的彦榆喜欢姐姐。
现在的任闵呢?
不会再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