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住邻居,原主经常往季家跑,经常在韩清的工作室玩耍,时间久了,自己无意间就学了不少东西,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这个道理吧。
季家人口简单,就那么一个儿子,还常年不在家,几十年的感情,季家两口子找把罗卿卿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在加上未来儿媳这层关系,季家夫妻更是对原主宠溺无常,比罗家人过之而不及。
清姨觉得原主有天赋,不学这个可惜。罗太太想让女儿跟着她学舞蹈,但第一时间被原主抗议了,所以韩清和陆可妍两个闺蜜一商量,直接给原主报了本市最有名的关联大学,也是全国有名的大学。
孩子在本市上学,也不怕一年到头见不到孩子。
其实比服装,原主后来偏爱包包,而罗卿卿也是个包迷的。
穿过来后,罗卿卿买了许多精致奢侈的包,算是圆了她的一个梦。
所以这些日子,罗卿卿很用功的在学习。
多了些记忆后,罗卿卿发现,自己其实很有设计天赋的。
吃过晚饭后,罗太太日复一日的不带变时间的带着罗卿卿去了舞蹈室。
这是书中原主最为恐惧的事情,但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却是个好福利。
做演员明星的,技不压身,当然是懂得越多越好。以前她没那个条件,现在明晃晃的一个舞蹈老师在跟前,有这么好资源在跟前,不学才是傻子。
再说了,自己妈妈是个舞蹈老师,女儿一点儿不会,出去打的可是妈妈的脸。
罗太太从小练舞,毕业就在自己的本校当起了舞蹈老师,所以她有个习惯,每天早饭前和晚饭十五分钟后,都要在舞蹈室练上一会儿。
虽然多锻炼身体是个好习惯,但对于这个雷打不动的习惯,原主那个懒散的姑娘来说很是抗议的。
自己妈妈说不通,就找爸爸和哥哥,无奈,两人在这点上,统一口径,不同意,就这样,被爸妈哥哥压制着,罗卿卿一学就是十几年。
前段时间罗卿卿才知道,罗先生和罗太太刚认识的时候,为了讨罗太太开心,也经常陪着她练习,后来结婚后,他宁可在后院多游几圈,也不做什么拉筋下腰的了,听着爸爸说这些,罗卿卿可以想象的到,一个男人为了讨心爱的人欢心,做那些违和的动作是个多么搞笑的事情。
罗太太为此,没少抱怨罗先生婚前婚后差距大呢。
但罗先生是真的很喜欢罗太太的,两人结婚后,搬了三次家,每次装修的时候都会留出一间最大最好的给罗太太当舞蹈室,这几十年来,也从来没让罗太太做过一次饭洗过一次衣服,可以想象有多宠她。
后来罗卿卿出生后,罗太太有意培养女儿走舞蹈这一路线,所以从小就让女儿跟着她学习,奈何原主并不喜欢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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